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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0年09月14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北政发〔2020〕5号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4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0-09-14 19:25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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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为确保全面完成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预期目标,现将《2020〈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政府工作报告》是区人民政府向全区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做好全年工作的重要遵循,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部署,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研究,明确抓落实的责任分工,及时跟踪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对涉及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要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各责任单位于202010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并抄送区督查考评办、区发展改革局。

二、强化沟通协作,定期报告工作进展

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其他责任单位沟通对接,对牵头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落实。各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牵头单位分解的任务,主动抓好相关工作,定期向牵头单位反馈落实情况。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于202115日前将所负责任务的全年完成情况报送牵头单位(多个牵头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总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形成专题报告,于2021110日前报区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区督查考评办、区发展改革局。

三、加强督查考评宣传,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区督查考评办要将《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督查和绩效考评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跟踪督查。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取得成效等方面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钦北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分工方案

          2-1.钦北区2020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目标任务表

          2-2.钦北区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1—4季度进度目标任务表

          2-3.钦北区2020年第一、二、三产业目标任务表

          2-4.钦北区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表

          2-5.钦北区2020年各镇(街道)税收收入目标任务表

          2-6.钦北区2020年各镇(街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表

          2-7.钦北区2020年各镇(街道)外贸进出口总额目标任务表

          2-8.钦北区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表

          2-9.钦北区2020年限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目标任务表

          2-10.钦北区2020年限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目标任务表

          2-11.钦北区2020年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目标任务表

          2-12.钦北区2020年各镇(街道)社会保险及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目标任务表

          2-13.钦北区2020年各镇(街道)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表



                                                                  202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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