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次调整钦北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北政函〔2024〕12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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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报请批准第二次调整我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钦北农报〔2024〕15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增板城镇2024年那芳水厂供水保障工程等4个项目建设及第二次调整钦北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请按相关程序及时做好项目计划调整实施和报备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资金支出及年终绩效考核工作。
附件:1.钦北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前后对照表(第二次调整)
2.钦北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增实施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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