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现将《钦北区2021年统筹整合涉农基建投资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30日
钦北区2021年统筹整合涉农基建投资
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9〕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试点县统筹整合各类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0〕24号)精神,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探索建立我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先谋划事,再安排钱”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理念。建立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重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现代农业发展等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题,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使用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重点建设项目中。
二、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整合的范围是自治区、市和区安排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具体如下:
自治区层面主要有: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除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外)、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整治部分)、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包含原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河长制补助支持的部分)、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市级层面主要有:市本级安排用于乡村振兴等涉农基建方面的资金。
区本级层面主要有:区本级财政当年预算安排资金、结余结转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等涉农基建方面的资金。
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必须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六个不准”,即不准借统筹整合之名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无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基本建设;不准用于平衡预算;不准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基层干部的津补贴、奖金和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准用于平衡各种关系、无序分配使用,造成资金再度分散;不准用于非涉农项目和工作支出。
三、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统筹整合的规模
2021年我区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自治区资金,整合额度是1340万元,具体包括: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138万元、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202万元。
四、整合资金投向和年度建设任务
根据我区乡村振兴规则和项目库,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环境整治等基础建设工程。具体范围和建设任务如下:
(一)建设任务:农村道路、环境整治等基础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大寺镇、平吉镇、大直镇。
(三)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自治区资金1340万元。
(四)补助标准:按设计或实施方案执行。
(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办、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大寺镇人民政府、平吉镇人民政府、大直镇人民政府。
(六)时间进度:2021年4月开工,12月竣工验收。
(七)绩效目标: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群众生活满足感,受益群众1.08万人。
五、具体分工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乡村振兴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牵头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工作,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等。
区财政局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将涉农资金按需整合到位,负责按照确定的资金整合方案和相关规定核拨下达资金等。
区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等。
其他部门根据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相应项目,并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已成立由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财政、农业的区人民政府领导担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和涉农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钦北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整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审定我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总体资金分配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集中财力支持保障区委、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各个环节的工作,为稳妥推进统筹整合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建立保障机制。区整合领导小组为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相关事项的议事决策机构,决策会议按工作实际需要的原则,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召集人组织召开。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专项目录清单为载体,明确职责分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的分配方案,由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分类报区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汇总提交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区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于每年8月上旬统一对各类涉农资金截至当年7月31日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涉农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进行梳理,对进展不理想,资金使用达不到序时进度的涉农项目情况提交至区整合领导小组,由分管的区人民政府领导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研究解决方案,落实具体解决措施,结合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和形势变化作出统筹安排。
(三)强化信息公开。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严格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通过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施工期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等,公示内容要拍照或录像留存备查。
(四)强化监管问责。区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指导培训,对约束性任务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统筹整合效果差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报区整合领导小组,并提交相关部门予以问责;区财政局定期对涉农资金使用进度进行通报,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区审计部门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对负责资金分配使用的业务主管部门和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各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公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镇、村两级涉农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上级和社会监督。
(五)强化项目评估和绩效考评。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每年对现行的各类县级涉农项目的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考评,对项目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并报向区整合领导小组审核。经区整合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涉农项目,区财政将继续列入财政预算;对建设成效不明显、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项目,经区整合领导小组审核否定后项目予以取消。各部门新制定出台的各项涉农政策须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经区整合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
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财政局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综合绩效考评,根据制定的资金使用方案、任务完成计划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考核,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并给予项目支持。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被自治区、市、区本级督查和检查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通过有效的绩效考评机制,确保全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附件:1.钦北区2021年各单位承担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xls
2.钦北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xls
3.钦北区2021年公共设施建设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