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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9〕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试点县统筹整合各类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起草了《2021年钦北区统筹整合各类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内容共六部分,包括:主要目标、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统筹整合的规模、整合资金投向和年度建设任务、具体分工职责、组织保障措施等。
(一)“主要目标”主要阐述了统筹整合各类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的主要目标;
(二)“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统筹整合范围”主要阐述了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的具体整合范围;
(三)“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统筹整合的规模”主要阐述了2020年我区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额度;
(四)“整合资金投向和年度建设任务”主要阐述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建设任务;
(五)“具体分工职责”主要阐述了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责;
(六)“组织保障措施”主要阐述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管问责、强化项目评估和绩效考评等五项组织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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