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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6-03-19 10:15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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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钦北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资源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补贴旨在推动落实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二、制定依据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16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有关工作要求三个方面。

(一)重点任务

1.准确把握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在职农场职工。严禁以公职人员或死亡人员信息登记申报领取补贴。

2.明确补贴范围。原则上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补贴依据,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未确权登记的国有农场耕地补贴面积可继续以承包面积为基础。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后确定补贴面积。

《实施方案》明确了一系列不符合补贴条件、不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情形。

3.严格奖惩措施。明确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以及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造成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不如实登记补贴面积进而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的补贴资格。

4.规范补贴面积登记。按照地域管理权限,由村(居)委组织农户申报登记并审核确认补贴信息,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村级材料审核后对应信息数据录入“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

5.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明确2026520日前各镇(街道)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要求,对补贴情况在村(社区)内公示7天。

6.严格补贴面积审核。明确2026531日前完成补贴相关信息数据审核。

7.按程序报审和批复。明确202667日前完成测算钦北区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联合行文报请区人民政府审定,对各镇(街道)进行书面批复。

8.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明确2026630日前发放到农户。

9.完善档案管理。要求按照规范进行补贴档案归档保存。

(二)责任分工

明确镇人民政府(长田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单位的工作分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三是加强监管和指导;四是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材料。

四、公布区级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农业农村局:0777—2895877

区财政局:0777—3686036

五、解读单位

钦北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77—289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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