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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钦北区皇马工业园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北政办〔2017〕23号)政策解读

2017-04-27 00:00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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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市“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及产业布局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印发〈落实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及产业布局问题整改措施工作方案〉的函》(钦市发改函〔2017〕106号)要求,以及钦北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由我委按照(钦市发改函〔2017〕106号文件)里面的内容第三大点(整改措施及工作任务)的责任要求,参照《皇马工业园区总规划环评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着手制订了《钦北区皇马工业园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钦州市控制“两高”项目的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对今后皇马工业园区优化产业布局、减轻环境污染、降低能耗等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二、项目引进需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高起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引进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产业政策要求,属于国家允许和鼓励建设的项目,符合有关行业的准入条件;

(二)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自动化程度高的、具有可靠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的生产项目;

(二)提高产品的关联度,发展系列产品,力求发挥各项目间的最佳协同效应;

(三)鼓励有先进的、科学的环境管理水平的,符合皇马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入区;

(四)注意生产装置的规模效益,鼓励在工业园区内建设具有竞争能力的符合经济规模的生产装置;

(五)根据工业园区大气、生态、水等环境因子的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工业园区合理的发展规模,严格控制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总量;

(六)坚持土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园区的产业结构布局;

(七)根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备情况确定进区企业的类别。

三、工业园引进项目具体要求

在项目选择上应优先引进无污染、轻污染的工业企业入驻,严格控制污染排放较为严重的企业,特别是生产工艺中有特异污染因子排放的项目应慎重。

(一)鼓励引进的项目和优先发展行业。皇马工业园位于主城区上风上水方向,交通方便,因此适宜发展技术含量高,耗水量小,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少的工业项目以及现代物流业。鼓励引进和优先发展的行业应该是工业区产业定位包括的行业,在项目选择上应优先引进无污染、轻污染的工业企业入驻,入驻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限制和禁止引进的项目和行业。1.限制入园项目。皇马工业园区位于主城区的上风向和重要水产养殖区(茅尾海)的上游,因此需限制大气污染严重和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入园。同时,限制列入现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限制类项目和环境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的限制类项目进入皇马工业园。2.禁止入园项目。除规划的行业定位范围外,禁止其他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入园。禁止引入现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项目,以及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准入条件的电解锰、电石、铁合金、焦炭等项目,同时,列入环境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的禁止类项目进入皇马工业园。

四、产业准入特别管理适用主体

园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是当前全面严格落实中央各项环保措施的具体要求,是切实抓好“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及产业布局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优化园区产业布局,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入园,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此准入管理措施适合的主体为一切有意向入园区项目都必须把此管理措施和负面清单作为评审依据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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