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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彬湖位于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邕钦路荔园小区,已实建一栋主体四层混合房屋,现向我镇申请按《钦北区解决城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经审查,具体情况及我镇意见如下:
该房屋底层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钦国用(2014)第C0150号),用地面积为66平方米,该开发小区项目总平面规划通过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编号:2007-06027),规划建设层数为4层,审批建筑面积208.56平方米。该户实建面积286.76平方米,超建筑面积:78.2平方米,为房屋第四层面积、屋前二层以上出挑1.2米、屋后二层以上出挑1.1米。
该房屋宗地用地面积66平方米,土地权属内建筑面积共198平方米,二层以上正射投影超出土地权属外建筑面积88.76平方米,二层以上正射投影超出土地权属外建筑面积拟同意保留使用,不予以登记。
违法建设行为已于2025年10月由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现我镇拟同意按《钦北区解决城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向钦北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出具认定意见和房屋不动产登记。根据规划管理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董彬湖房屋规划变更情况及拟不动产登记情况予以公告。
有效公告期7个工作日,时间从2026年1月12日至1月20日。公告地点和方式:项目建设地点、新棠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bei.gov.cn/zfxxgk/qbqzwgkpt/xtz/fdzdgknr/bmwj_4/。
如对该房屋规划变更情况及房屋不动产拟登记情况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新棠镇人民政府提出具体书面意见(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0777-5382407。
特此公示。
附件:1.审批建施图复印件
2.实建测绘图复印件
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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