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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管理使用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民办发〔2020〕37号)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及信息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级下达中央和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额度和使用方向
(一)2023年,上级下达我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574.3万元。具体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1个总金额22万元,项目资金用于:2023年开展“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助学金发放。
2.老年福利类项目6个总金额525.3万元,项目资金用于:钦北区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钦北区长者饭堂项目,广西AAA老年人宜居社区以奖代补经费-永福社区项目,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生产质量提升项目(含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维修改造等),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2023年,上级下达我局自治区彩票公益金844万元。具体如下:
1.老年福利类项目5个,资金740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钦北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项目, 钦北区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生产质量提升项目(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维修改造、厨房改造等),钦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钦北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改造项目,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养老服务中心。
2.儿童福利类项目1个,金额8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钦北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
3.社会事务类项目2个,金额8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钦北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钦北区红白事服务中心试点建设。
4.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类项目2个,金额58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党建+社会救助试点项目,钦北区2023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镇(街道)社工站品牌建设。
5.基层政权类项目2个,金额30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平吉镇平吉村委乡村振兴公共服务中心惠民设施建设项目,大寺镇那葛村委乡村振兴公共服务中心惠民设施建设项目。
二、支出项目情况
(一)孤儿助学金22万元,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在孤儿入学取得学籍后提供就读证明到区民政局次月发放,2023年共资助21名孤儿,资金发放率100%,按季度通过社会化发放,孤儿就学得到保障,提高孤儿助学工作社会效益。
(二)钦北区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37.8万元,已完成575户改造任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
(三)钦北区长者饭堂10万元,用于钦北区长者饭堂的运营,解决长者饭堂所需的资金难题,为长者饭堂服务建设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便利,目前已建设挂牌6个长者饭堂,为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增加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
(四)广西AAA老年人宜居社区以奖代补经费-永福社区项目30万元,永福社区未实施建设(由子材街道作为业主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负责项目开展工作指导和监督)。
(五)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生产质量提升项目(含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维修改造等)14.5万元,用于敬老院的养老服务设施维修改造,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安全质量。
(六)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190万元,该项目2023年已安装家庭养老床位110张,为110名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解决了护理上的不便,减轻家庭护理负担。
(七)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43万元,2023年已上门服务老人3400人次,有效提高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大大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八)钦北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项目10万元,通过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及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明显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有效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九)钦北区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生产质量提升项目(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维修改造、厨房改造等)40万元,用于提升改造那蒙屯周养老服务中心消防安全问题,那蒙镇人民政府为业主单位,2023年已签订合同,于2023年8月初动工改造。健全我区敬老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消除安全隐患。
(十)钦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50万元,用于钦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大井社区居家养老已取得立项批复及项目初步选址意见;城北社区和永福社区未取得立项。项目满足养老服务需求,补齐我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短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好更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
(十一)钦北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改造项目40万元,用于钦北区新建小区的养老服务配套用房的改造,已找装修公司报改造方案和预算。
(十二)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养老服务中心600万元,用于钦北区小董镇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土质勘察、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和土地征地工作。
(十三)钦北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8万元,通过购买社工服务,以专业手法和多元化服务方式,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服务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十四)钦北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5万元,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档案拆订、档案数字化扫描,电子档案图片数字化加工、档案条目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图片路径和数据挂接系统、档案装订、装盒和移交、对已完成电子档案数字化的数据进行存储备份。完成婚姻档案数字化整理,实现数字化、规范化管理,档案数据共建共享。
(十五)钦北区红白事服务中心试点建设3万元,选址筛查,原计划在平吉镇大田坪村开展红白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
(十六)党建+社会救助试点项目30万元,项目的实施方便救助对象了解低保政策和申请流程,并通过动态信息更新,对已享受低保津贴的人员按时进行资格复审以及生存检测,排查已死亡但还在享受低保津贴的人员,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准确率。
(十七)钦北区2023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镇(街道)社工站品牌建设28万元,钦北区14个镇(街道)设立了社工站,配备了15名驻站社工。各镇(街道)驻站社工制定站点年度计划和月服务计划,进行群体需求调研,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重点人群,开展社工服务,按照服务群体需求,整合、链接各镇(街道)以及各单位部门,精准聚焦服务对象。
(十八)平吉镇平吉村委乡村振兴公共服务中心惠民设施建设项目15万元,项目正在筹划中,待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平吉村委公共服务中心的硬件配套设施,进一步提高村委服务水平与质量,满足了群众的办事需求,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十九)大寺镇那葛村委乡村振兴公共服务中心惠民设施建设项目15万元,那葛村委一层主体已封顶,待项目建成后,将改善那葛村委公共服务中心的硬件配套设施,进一步提高村委服务水平与质量,满足了群众的办事需求,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我局严格按照《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钦市财社〔2022〕194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钦市财社〔2023〕57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钦市财社〔2023〕60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福彩公益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钦市财社〔2022〕195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自治区福彩公益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钦市财社〔2023〕11号)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支持额度及管理资金。
(二)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管理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的通知》和《自治区民政系统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督查办法(试行)》的精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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