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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08:30     来源: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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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相艳房屋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鑫和小区七巷15号,已实建一至三层,现向我镇申请按《钦北区解决城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经审查,具体情况及我镇意见如下:

该房屋底层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钦国用(2011)第C0838号),用地面积为84.24平方米,未取得第三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该户实建建筑面积为271.44平方米,底层占地为84.24平方米,房屋正面二层以上出挑1.2米,出挑部分与周边同排持平。

该房屋宗地用地面积84.24平方米,土地权属内建筑面积共252.72平方米,二层以上正射投影超出土地权属外建筑面积18.72平方米,二层以上正射投影超出土地权属外建筑面积拟同意保留使用,不予以登记。

违法建设行为已于2025年10月由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现我镇拟同意按《钦北区解决城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向钦北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出具认定意见和不动产登记。根据规划管理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郭相艳房屋规划变更情况及不动产登记情况予以公告。

有效公告期7个工作日,时间从2026年1月8日至1月16日。公告地点和方式:项目建设地点、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bei.gov.cn/zfxxgk/qbqzwgkpt/dtz/)。如对该房屋规划变更情况及房屋不动产拟登记情况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大垌镇人民政府提出具体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0777-5518388。

特此公告。

附件:1.房屋建设施工图

      2.实建测绘图


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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