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住房保障 > 保障性住房分配

2023年钦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第四期空置房源摇号分配公告

2023-12-07 15:55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确保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在现阶段退出房源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空置房源摇号分配方案:

一、本次配租房源(附件1)

()单间房源共87套。

()一房一厅房源共238套。

(三)二房一厅房源共222套。

二、摇号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且要求实物配租的申请户。根据退出房源的实际情况,按在轮候库的先后顺序,提取547户申请户(附件2)进行摇号配租,其中单间保障资格的轮候家庭87户,一房一厅保障资格的轮候家庭238户,房一厅保障资格的轮候家庭222户。

、摇号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1212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地点: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楼会议室(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建业街3号)。

四、摇号配租流程

(一)主持人现场宣读本次摇号规则。

(二)根据轮候库提取的名单,现场摇配单间轮候家庭,共87户。

(三)根据轮候库提取的名单,现场摇配一房一厅轮候家庭,共238户。

(四)据轮候库提取的名单,现场摇配房一厅轮候家庭,共222户。

(五)摇配完成后,摇号结果由市公证处现场公证。

(六)在摇号分配活动结束后,摇号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公示7天。

()在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获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到摇号中签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按照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签约期限为30天,逾期未签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保障家庭原租住市直管公房的,必须先腾退租住的公房,再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

五、现场监督

本次公开摇号活动特由市公证处对摇号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附件:1.2023年第三期空置房源名单(547套)

2.2023年第二期空置房源摇号申请户名单(547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5


2023年第三期空置房源名单(547套).xlsx

2023年第二期空置房源摇号申请户名单(547户).xlsx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17600770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