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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4〕21号)精神,中央下达我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89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11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73万元。结合过渡期衔接资金政策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现对上述资金分配安排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1021万元
(一)补充安排钦北区小董农产品加工物流园项目(续建)8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0万元);
(二)补充安排大寺镇2024年韭菜花产业基地项目(续建)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0万元);
(三)分别补充安排大垌镇、那蒙镇、平吉镇2024年坭兴陶制作培训基地161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3万元)、30万元、120万元;
(四)补充安排钦北区2024年产业以奖代补项目600万元。
二、就业项目125万元
补充安排2024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125万元。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43万元
补充安排钦北区2024年春季、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教育补助项目143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钦州市钦北区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地址:钦州市钦北区乡村振兴局六楼602室
联系电话:0777—3686102
邮政编码:535000
电子邮箱:qbxczxj@126.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关于钦北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北政函〔2024〕58号)
2.钦北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明细表
钦州市钦北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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