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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钦北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3-14 10:00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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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钦北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钦州市钦北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3314


钦北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精神,持续做好我区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2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围绕促进低收入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工作为重点,加强开发工作岗位,促进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就业增收和稳定脱贫。

二、开发对象

开发对象本镇辖区内没有安排其他公益岗位,行政村两委、社区在职干部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就业意愿、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实施安置,不得在现有规定外另行设置年龄、残疾等不必要的限制条件优先安置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同一人员按规定不能同时安排多个乡村公益性岗位。

三、岗位设置及期限

开发岗位要遵循按需开发原则,可设置岗位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乡村保洁、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水域巡查、孤寡老人看护照料、疫情防控、社会治安协管、村务协理、乡村小学主要道路交通协管员等。

岗位期限: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1年,镇审核、区乡村振兴局同意后由村委与申请就业人员签订用工服务协议。

四、岗位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各镇和行政村负责日常管理,确定专人落实责任。各镇、村要加强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与上岗人员签订协议,明确上岗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岗位补贴标准等。制订考勤表,安排专人负责考勤,杜绝不上岗也拿补贴、吃空饷等政策养懒汉的情况发生。各村委(用人单位)要加强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监管,定期考核工作成效、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

对于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在确保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适度采取灵活的管理方式,允许从事其他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应退出岗位。

对于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按照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公益性岗位应持续岗位协议到期。

对于协议到期要续签的人员由各村委(用人单位)负责对上岗人员开展一次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前村级要对上岗人员姓名、岗位名称、上岗时间、工作地点、岗位补贴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将考核评价结果《2023年钦北区乡村公益岗位考核评价公示》(附件5)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统一收集后报至区乡村振兴。考核合格,经村委(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上岗人员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安排有公益性岗位的镇、村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资料收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五、开发程序

此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各镇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辖区内发布招聘公告,注明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要求等信息,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镇人民政府审批、审核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区乡村振兴备案、签订劳务协议(每次签订劳务协议用工期限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1年)的程序聘用人员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各镇汇总《2023年钦北区乡村公益岗位补贴汇总表》(附件4)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乡村振兴、镇人民政府指导各村委(用人单位)就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开展岗前培训,及时安排上岗。各村委(用人单位)在人员上岗后5个工作日内将岗位、人员信息、岗前培训信息录入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广西防返贫APP以及帮扶手册,实行实名制管理。

六、岗位待遇

岗位待遇由各村委根据以下条件标准,结合拟聘用人员需完成的工作量,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后,报镇审定,在签订协议上明确。

(一)乡村保洁员主要负责镇、村委分配的保洁任务和环境维护工作。每月岗位补贴6001200元,其中:负责乡村垃圾清扫工作,每月上岗1219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的岗位补贴600900元;负责辖区内的垃圾清扫及清运工作,每月上岗20天(含)以上,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的岗位补贴10001200元。

(二)村屯简易道路维护员主要负责养护路段桥梁、涵洞和沿线设施(含指路牌、标识、标线、警示桩等)的管理和养护,具体负责做好养护路段路容路貌的整治工作(含路肩、水沟外边坡杂草割除、路肩堆积物的清理等),负责做好养护路段防治工作(发现塌方等险情立即设置安全标志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及时排除路段积水和清除漂浮物)岗位补贴 300/公里·月,每星期上岗不少于2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

(三)其他岗位采取按月用工方式开发,每月上岗不少于20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岗位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1200元。聘用人员签订协议后,各村委(用人单位)按规定自行为在岗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资金来源及岗位补贴拨付

(一)资金来源。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中央、自治区、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由各镇向财政部门申请。

(二)帮扶岗位补贴拨付。行政村(社区)每月5日前将上月用工情况和拟拨付岗位补贴金额汇总表(附件7)报送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汇总后报区乡村振兴局,由区乡村振兴局统一向区财政局申请划拨当月的村级公益性岗位补贴,区财政局核实后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补贴资金拨付到上岗人员提供的银行账号。

八、建立退出机制

协议期内,上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委(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务协议:

1.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已不符合安置对象条件的;

3.不具备劳动能力或死亡的;

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累计旷工达30天的;

5.由于严重失职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的;

6.违反有关规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

7.擅自离岗或调换岗位,经指出后不服从管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10.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情形的。

行政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责任人)要做好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工作,跟踪其就业意愿和就业去向,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九、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村委(用人单位)于每月5日前收集以下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以镇的名义汇总报区乡村振兴局。

(一)聘用人选公示(附件1)照片

(二)钦北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

(三)钦北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附件3

(四)2023年钦北区乡村公益岗位补贴汇总表(附件4)

(五)2023年钦北区乡村公益岗位考核评价公示(附件5

(六)聘用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广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附件1

钦北区2023年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


为提高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透明度,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经初步审核,__人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条件,拟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2023215日至2023221日),如对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异议,请公示期内向钦北区村民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报批。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钦北区镇人民政府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3686057


附件:村委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汇总表


                                                      村民委员会(盖章)

                                                        2023XX


附件1-1

XX镇XX村委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汇总表

序号

村委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脱贫年限

农村信用账号

入职时间

岗位类型

岗位补贴

金额合计

备注

1















2















3





























































附件2

              钦北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行政村


联系电话


详细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账号


申请人申请

本人申请从事           村                乡村公益性岗位,并具备从事该公益性岗位的素质能力。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委会公示及 初审意见

该同志是我行政村          对象,符合         乡村公 益 性 岗 位 的 条 件 , 并 经 公 示 无 异 议 , 拟 安 排 其 在 本 行 政 村 从 事 工作。

经办人: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镇人民政府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钦北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身份号码:,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服务协议期限

本服务协议从20   日起至20   ,期限为   个月。

第二条服务内容和服务地点

1甲方根据公共服务需要,安排乙方在    公益性    岗位,主要工作容:,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服务岗位,但应与乙方协商补签变更协议。

2乙方的服务地点为

第三条服务时间

乙方实行不定时服务制,具体服务时间由甲方根据公共服务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乙方在完成服务事项后,其余时间自行安排其他生产生活活动。

第四条服务补贴

甲方按工作量计付服务补贴,乙方完成服务事项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一次,每月元(如有调整按新标准补给)

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每周定期安排乙方本周服务内容,并记录本周服务事项完成情况,完成服务事项的应按规定支付服务补贴。甲方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不安排乙方从事危险服务事项。

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遇恶劣天气或危险场所应中断服务事项,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合理安排。乙方在道路上服务时,应悬挂醒目标志、及时避让车辆,不得违规操作。

第六条协议解除

1.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解除。

2.协议期内,如乙方存在以下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超过岗位服务年限、不具备劳动能力或死亡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5由于严重失职对乡镇、村、村民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违反有关规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

7擅自离岗或调换岗位,经指出后不服从管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

10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3.协议期内,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继续从事岗位工作的,可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出解除协议申请,甲乙双方按规定解除协议。

4.如乙方在协议期限内,其户按政策标准被消除防返贫监测风险的,从被消除风险时间的次月起,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 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服务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服务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加指印)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镇乡村振兴办、区乡村振兴局各存档备案一份。本服务协议任何条款变动,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并签字或盖章(加指印)确认。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件4

  

                      2023年钦北区乡村临时性公益岗位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村委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分管领导:



审核人:

经办人:

附件5

2023年钦北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考核评价公示


为提高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透明度,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和要求,对拟续签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现将对拟续签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215日至2023219日),如对拟续签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异议,请公示期内向钦北区村民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报批。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钦北区镇人民政府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3686057


附件:村委乡村公益性岗位拟续签人员情况表


                                                     村民委员会(盖章)

                                                       2023XX

附件5-1

XX镇XX村委乡村公益性岗位拟续签人员情况表


序号

上岗人员姓名

岗位名称

上岗时间

工作地点

岗位补贴

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备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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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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