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及驻钦北各帮扶单位、帮扶人:
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0月份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成效年终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取得实效。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扎实做好专项行动
2020年10月30日—11月10日,我区组织开展建档立卡信息数据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和“三保障”扫尾提升专项行动。
(一)各镇要根据各专责小组下发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逐户逐人核实核准问题和开展整改落实,并将核实情况和整改情况上报各专责小组。
(二)各专责小组要共享各镇上报的最新数据信息,每三天集中开展数据比对,比对结果及时反馈区扶贫办。区扶贫办每三天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排名,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专项行动各项指标必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各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核准核实各项指标数据。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连续2次排名后3名的镇进行黑榜通报,并约谈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二、压紧压实帮扶责任
(一)各挂点镇的处级干部要深入到挂点联系镇、村指导、协调、督促做好迎接大督查工作。对自己负责联系点的基本情况,要一清二楚;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所联系的镇、村、户按时脱贫摘帽。
(二)各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检查本单位数据与镇、村委数据一致,与扶贫系统数据一致。要深入联系村督导迎检工作并督促帮扶联系人履行帮扶责任,做好“一帮一联”工作。“四合一”核查期间组织帮扶联系人入户,检查贫困户信息数据和“八有一超”落实情况,查看扶贫政策落实,与“明白人”做好沟通交流,开展感恩教育提升帮扶满意度。
(三)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研究谋划迎检,亲临一线指挥作战,既要熟练掌握政策、熟悉整体情况、熟知工作方法,又要带头进村入户、带头制定措施、带头督促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措施和政策真正落实到位。要督促各挂点联系单位领导、帮扶联系人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要到一线进行指导落实,包村领导要对该村全面工作具体负责。
(四)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要熟悉全村的贫困户情况,其他村“两委”干部根据分片包干原则熟悉负责包干的贫困户。要熟悉扶贫政策业务和本村基本情况,统筹力量推动本村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检查本村各项数据要与镇、区数据保持一致;检查预脱贫户和已脱贫户的“八有一超”完成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政策落实。检查“一户一册一卡”与扶贫系统信息比对,确保数据一致。做好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指标攻坚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档案收集标准归档“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档案材料,对本村的具体工作负责。
(五)各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分别于11月7日及“四合一”核验前入户2次,主要做好排查落实帮扶落实情况,做好信息核实核准工作,开展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活动,检查档案材料是否完整,开展贫困户感恩教育和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拍照和填写开展情况留存村委,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四合一”督查组抽到所挂点村时要第一时间入户陪同检查并做好解释工作。
(六)对迎检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区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应付了事、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自治区“四合一”考核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并按照《钦北区2019年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区扶贫办联系,联系人:梁世钊;联系电话:3686809。
附件:1.钦北区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进度表
2.处级领导工作任务清单
3.帮扶单位工作任务清单
4.镇工作任务清单
5.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工作任务清单
6.帮扶责任人入户帮扶活动工作任务清单
钦州市钦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