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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文日期:2022年08月24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安全 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北建发〔2022〕11号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4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安全 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22-08-24 11:17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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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田、子材、鸿亭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安全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请各部门对各自管辖行业的公共用房及本单位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房改房和构筑物等的安全性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或构筑物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房屋信息台账,于2022826日前报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请各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此项工作,并824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络员名字联系电话发到我局邮箱。(联系人:钟兴喜联系电话:0777-3892528邮箱:qbzjjjgg@qinzhou.gov.cn

 

附件:1.各街道办及区直各有关单位名单

2.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安全管理的通知

3. 钦州市既有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安全管理数据电子台账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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