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24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安全 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建发〔2022〕1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4日 |
| 效力状态: |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现将《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安全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请各部门对各自管辖行业的公共用房及本单位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房改房和构筑物等的安全性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或构筑物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房屋信息台账,于2022年8月26日前报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请各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此项工作,并于8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络员名字及联系电话发到我局邮箱。(联系人:钟兴喜,联系电话:0777-3892528,邮箱:qbzjjjgg@qinzhou.gov.cn)
2.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安全管理的通知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