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垌镇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关爱
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广西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项目的指导意见》(桂计生协发[2017]2号)和钦北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钦北区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计生协关于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项目开展的要求,持续强化计生家庭关爱保险的品牌项目,进一步提高我镇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及社会保障福利水平,促进民生进步与社会和谐,积极开展我区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的推广工作,扩大参保覆盖面,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计生家庭关爱保险项目的重要意义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是自治区计生协与中国人寿合作开发新型的计划生育综合保险。其目的是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提高应对意外伤害、健康等风险保障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解决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在医疗、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一项有效措施;是围绕大局、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促进人口计生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落实的切实体现。为此,我镇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覆盖面,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工作是协会助力健康钦北的重要举措,该项目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和为基层群众服务、为计生家庭服务的角度出发,满足城乡计生家庭的人身风险保障需求。计划生育关爱保险将承保对象覆盖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他们尽可能多获得实惠。
三、项目合作机构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项目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的合作项目,实施过程遵循政府推动、协会搭台、群众参与、保险惠民的基本工作原则,针对性地解决我镇计生家庭保险保障不足的实际问题。
四、保障对象及保险费来源
(一)保险对象:居住在大垌镇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
(二)保险费来源:个人出资及保险机构优惠。
五、组织实施
(一)创新开展关爱保险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干部和村医的作用,加强与合作保险公司的沟通,并对协保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提高工作素质;杜绝在办理保险和办理赔付时出现两副面孔。对于听到“保险”二字有抵触情绪的群众,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他讲清楚什么是关爱保险。在办理积极探索依托城乡居民医保的平台,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宣传、一并推进。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村要把宣传重点放在基层一线,积极在村、屯利用板报、公开栏、广播、文艺表演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媒体,特别是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使参保的计划生育家庭掌握保险的特点、赔付条件、赔付标准和具体要求。
(三)及时发放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给被保险人持有。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开展理赔查勘、处理投诉以及应对仲裁、诉讼等工作,做到及时赔付,确保保险赔付的真实且赔付金额足额交付被保险人。
(四)建立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加强与当地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力度,完善健全关爱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情况,互通相关信息,合理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各村委(社区)要充分认识关爱保险的意义和作用,我镇根据钦北区分配的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项目任务,已按人口比例分解至各个村委(社区),各村委(社区)要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及时主动与国寿公司沟通对接,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赢得主动。
(二)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优质服务。
各村委(社区)和保险机构一定要加强信息交流,相互协调,切实负起责任,统一布置、统一行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要主动帮助投保家庭办理投保、理赔等相关手续,在承保范围内出险的,保险公司要根据情况优先使用绿色理赔,及时按程序进行理赔,计生协保员要跟踪服务,尽可能帮助解决在理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理赔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有效推进扩面。
为大力推进关爱保险工作的落实,我镇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关爱保险工作。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各村委(社区)要发挥计生协会网络优势,发动社会各界对实施关爱保险工作运行的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