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15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2023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北政函〔2023〕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6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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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宗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关于请求审定〈钦北区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钦北乡振报〔2023〕4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资金使用计划,现将钦北区2023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批复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1214.2万元。
二、就业帮扶项目200万元。
三、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17.8万元。
四、项目管理费550万元。
请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和抓好项目管理,确保各项资金使用规范,发挥应有效益。
附件:钦北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拟实施项目汇总表(区本级资金)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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