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7日 |
| 标 题:钦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专项、 油茶产业补助)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财综〔2023〕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7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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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钦北区林业局:
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专项、油茶产业补助)的通知》(钦市财综〔2023〕20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的产业发展专项、油茶产业补助资金(具体金额、项目、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拨付资金,尽快通知并配合相关部门按要求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已在桂发改农经〔2023〕145号文件同步下达,请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双监控”、绩效自评等相关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高质量实现。
附件:1.202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表(产业发展专项、油茶产业补助)
2.202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表(产业发展专项、油茶产业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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