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和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钦北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部分项目资金调整使用如下:
附件:钦北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四次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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