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专题(已归档) > 助力“六稳”“六保”

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20-03-19 00:00     来源: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钦州广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2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广西分公司自2020222日至331下调已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非居民气门站价格,政府指导价气量和市场化价格气量均在原购销合同的基础上降低21个百分点。尚未签订购销合同的4月至6月份门站价格,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广西分公司将严格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将按照上述降价幅度,相 应降低供应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价格。  

三、请贵公司按照上述降价幅度,相应降低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广西分公司供应气量的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确保门站价格降价空间传导至终端用户。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214 号)(1).pdf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3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办公室            2020310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15577114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