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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广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2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广西分公司自2020年2月22日至3月31日下调已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非居民气门站价格,政府指导价气量和市场化价格气量均在原购销合同的基础上降低21个百分点。尚未签订购销合同的4月至6月份门站价格,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广西分公司将严格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将按照上述降价幅度,相 应降低供应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价格。
三、请贵公司按照上述降价幅度,相应降低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广西分公司供应气量的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确保门站价格降价空间传导至终端用户。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214 号)(1).pdf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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