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耕地撂荒治理稳定粮食生产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钦政办规〔2021〕7号)等精神,为确保我区粮食稳产增收,钦北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钦北区2022年早造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2月9日止(共30日)。
社会各界和公众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征集意见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钦北区农业农村局反馈。联系电话:0777-2895877,邮箱:qbsc0777@163.com,地址: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清水窝一巷钦北区农业农村局办公楼,邮编:535099。
钦州市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1日
钦北区2022年早造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保障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确保完成我区今年粮食生产任务,为切实抓好早造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明确任务底线,以稳粮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调动各类粮食生产主体的种粮积极性,加强服务指导,加快撂荒耕地治理和恢复双季稻生产,增加粮食播种面积,确保我区粮食生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区粮食生产目标面积70.2万亩,产量22.5万吨。其中早稻播种面积22.4万亩(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2022年我区的粮食播种面积目标任务以市正式下达文件为准,任务下达如有变动再调整。
三、重点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为了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就要稳定早稻播种面积,确保夏粮丰收。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早稻生产工作的领导,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动员、早落实,制定相应方案。要将早稻生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村、到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则种,确保完成今年的生产目标任务。同时要抢抓农时季节,迅速掀起早稻生产高潮,确保在3月10日前播完种,4月10日前插完秧,为全年粮食生产争取主动权。
(二)打造镇村示范,遏制耕地撂荒。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开展早稻示范点创建工作,每个镇(街道)要创建1-2个示范点,通过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区早稻生产。
1.公路沿线撂荒治理:重点抓好主要公路沿线两旁200米可视范围内撂荒农田治理,恢复粮食生产。包括:南北高速公路两旁的大寺镇、那蒙镇,钦六高速公路两旁的平吉镇,钦崇高速公路两旁的大寺镇、大直镇、贵台镇;大浦高速公路两旁新棠镇、板城镇;钦陆一级公路两旁的平吉镇;大直至贵台二级公路两旁的沿线村委;大直至大寺二级公路两旁的沿线村委;钦州至那蒙、新棠、板城、青塘二级公路两旁的沿线村委(详见附件2)。
2.开展粮食高产示范点创建。重点对大直、贵台、大寺、大垌、平吉、小董、板城等镇15个粮食高产示范点进行水稻高产创建(详见附件2)。
3.开展耕地撂荒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按市要求,今年我区耕地撂荒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镇为平吉镇和那蒙镇,要求试点镇撂荒耕地治理率达到95%以上,每个试点镇创建至少3个100亩左右的连片耕地作为流转经营示范点。耕地经营权流转须在镇、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交易。
4.引导群众开展水稻“单改双”种植。我区平吉、青塘镇一直有种植中造水稻习惯,为改变这个现状,从今年开始,引导群众开展水稻“单改双”种植。
(三)加大政策宣传,落实补贴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生产各项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特别是要鼓励引导各农业企业、种植合作社、种粮大户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参与早稻生产。用足用活粮食补贴,重点补助早稻稻谷补贴,细化各项政策的实施方案,体现“谁种粮谁受益”“多种粮多受益”原则。强化政策宣传,分类分档优先支持各类生产主体开展撂荒治理,发展规模化粮食生产。严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审核,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坚决予以核减。各镇(街道)要积极动员,采取整合流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方式推动撂荒耕地复种,推动村民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粮食加工企业等生产主体发展规模化生推动早造粮食生产。对于水利条件不具备的田块,及时调整种植模式,提倡种植旱稻、玉米等旱粮作物或其它经济作物,确保耕地不撂荒。
(四)强化服务指导,抓好春耕工作。加强季节性丢荒耕地的灭荒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主体在土地集中流转、代耕代种、农业用水基础设施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做好农资供应、农机服务、农技指导、政策扶持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工作,确保早稻水稻生产不误农时,粮食丰产丰收。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农业气象,及早做好防灾抗灾应急准备,做好寒潮霜冻、干旱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开展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
(五)改善生产条件,确保春耕用水。水利是农业命脉,建立和完善水库作为农业生产用水保障方面的制度,确保水库正常蓄水,按需放水。要及时疏通和维修病险干渠,加快除险加固竣工项目验收,恢复灌区灌溉条件,确保农业生产正常用水。要落实全区2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责任,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至名归。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补贴资金。
1.落实好农业补贴政策。充分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稻谷生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国家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稻谷生产补贴在早稻生产中的引导作用,改变部分群众只种植早造不种植晚造的习惯,解决耕地撂荒问题。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资金重点用于早造粮食生产,优先补贴2022年种植早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种植早稻10亩(含10亩)以上20亩以下,每亩补贴200元;种植早稻20亩(含20亩)以上50亩以下,每亩补贴300元;种植早稻50亩(含50亩)以上,每亩补贴400元。
2.从产粮大县奖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300万元。重点对公路沿线撂荒治理、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点、耕地撂荒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水稻单季稻改双季稻种植等4个专项进行补贴。主要用于补助种子、机耕费,补助标准待早造粮食生产种植结束后,汇总上述4个专项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测算。
(二)成立工作机构。成立钦北区2022年早稻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办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及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农机服务中心等主要领导,各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抓好相关工作。同时成立区早稻生产工作专班,区委、区政府领导挂点,区直单位联镇包村。各镇(街道)要相应制定2022年早稻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压紧压实镇、村两级工作责任。落实镇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职工包村、村干部包户,确保层层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镇(街道)安排专人收集各村(社区)粮食生产进度和镇(街道)推进落实早稻生产的所采取的行动措施,报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核、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后于每周五将扫描版和Excel电子表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邮箱:qbsc0777@163.com,再由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区政府。4月10日前,早稻进度实行一周一调度。
(四)严格工作考核。组织开展区对镇(街道)、镇(街道)对村(社区)进行工作督查,主要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发现严重虚报进度、工作推进慢的,由区委农办向相关镇(街道)发提醒函或督办函限期整改。把稳定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镇及有关部门的2022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提高权重。
(五)建立问责机制。对在早造粮食生产推进工作中未完成工作任务且排名在后三名的镇(街道)主要领导实行约谈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被约谈后的镇(街道)在下一个约谈周期内工作仍滞后的由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连续二次被约谈的镇(街道),将进行黑榜通报,并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1
钦北区2022年早造粮食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冯确耀 区委副书记
谢显鑫 副区长
副组长:钟修裕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郭秀荣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关成德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叶洁宁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林壁生 区财政局局长
林明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黎培进 区水利局局长
庞子进 区统计局局长
周万凤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班定洲 区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黄岳贤 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吴俊琨 小董镇镇长
邓立宇 大寺镇镇长
王子铭 平吉镇镇长
陆星光 大直镇镇长
卜焕钊 板城镇镇长
冯晶晶 大垌镇镇长
冯洪钧 那蒙镇镇长
刘志林 青塘镇镇长
黄艺菁 新棠镇镇长
黄 爵 贵台镇镇长
刘振英 长滩镇镇长
陆崇彬 长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附件2
钦北区2022年早造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表
|
名 称 |
全年面积
(万亩) |
早稻面积(万亩) |
公路沿线水田撂荒治理面积(亩) |
15个高产示范点面积(亩) |
试点镇
撂荒治理 |
单改双(亩) |
备注 |
|
钦北区 |
70.2 |
22.4 |
6915 |
840 |
|
|
|
|
小董镇 |
6.52 |
2.07 |
200 |
120 |
|
|
|
|
大寺镇 |
9.37 |
3.32 |
150 |
70 |
|
|
|
|
平吉镇 |
10.81 |
2.69 |
3000 |
120 |
撂荒耕地治理率达到95%以上 |
60000 |
撂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镇 |
|
大直镇 |
8.47 |
2.74 |
1500 |
200 |
|
|
|
|
板城镇 |
5.78 |
2.43 |
|
60 |
|
|
|
|
大垌镇 |
4.06 |
1.24 |
1100 |
70 |
|
|
|
|
那蒙镇 |
5.1 |
1.52 |
65 |
|
撂荒耕地治理率达到95%以上 |
|
撂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镇 |
|
青塘镇 |
5.68 |
1.41 |
200 |
|
|
30000 |
|
|
新棠镇 |
4.64 |
1.53 |
|
|
|
|
|
|
贵台镇 |
4.92 |
1.77 |
700 |
100 |
|
|
|
|
长滩镇 |
4.54 |
1.53 |
|
100 |
|
|
|
|
长田
街道 |
0.31 |
0.15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