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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各部门意见情况汇总表 | ||||
| 序号 | 部门 | 意见 | 是否采纳 | 备注 |
| 1 | 全区除平吉的其余10个镇政府,区审计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钦北生态环境局 | 无修改意见 | 是 | |
| 2 | 区发展改革局 | 建议补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牵头负责本方案后期的更新和调整工作”的职责。 | 是 | 理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区财政局 | 一、建议《钦北区镇级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方案》改为《钦北区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方案》。 二、建议方案第一点把皇马水厂纳入征收范围。 三、建议在方案中明确污水处理费代征收单位应在月初及时将上月份代征的污水处理费全额缴入国库。 四、方案中第四点第(二)小点“污水处理费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各镇供水公司代征,区财政局从污水处理费专户支付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标准按水厂代征额执行。 ”建议改为:“污水处理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各镇供水公司代征,代征收手续费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代征手续费标准按水厂代征额执行。”。 五、方案中的第七点建议改为: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
部分采纳 | 一、不采纳,城区已有市本级方案,其污水处理费标准高于乡镇。 二、采纳,皇马水厂已供水至大垌镇,属于方案内的代征对象,无需单列。 三、采纳。 四、部分采纳,保留“财政部门拨付。 五、部分采纳,保留“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污泥处置项目等其他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有关的费用上”。 |
| 4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建议将第四大点第(五)点段末增加:并提留所收取污水处理费的50%给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治污经费。 二、建议将第四大点第(七)点改为:污水处理费分阶段实施。方案一:从2022年1月1日起,征收机关单位和企业污水处理费,费用减半收取;从2023年1月1日起,征收居民污水处理费,费用减半收取;从2024年1月1日起,按照收费方案最新收费标准全面收取污水处理费。方案二:从2022年1月1日起,征收小董、大垌、板城、新棠、大寺、平吉等镇的污水处理费,按照收费方案最新收费标准全面收取污水处理费;从2023年1月1日起,征收大直、青塘、长滩、贵台、那蒙等镇的污水处理费,按照收费方案最新收费标准全面收取污水处理费。 三、建议在第六大点职责分工中增加皇马资产集团公司的工作职责。 |
部分采纳 | 一、不采纳,建议由财政统筹拨付。 二、不采纳。从收费起收标准、群众接受度、管网建设方面考虑,方案二更难实施。 三、采纳。 |
| 5 | 区税务局 | 对第六条第二款职责分工进行补充“区税务局:负责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涉及的相关税费”。 | 是 | |
| 6 | 皇马资产集团公司 | 建议第六点的第(二)职责分工:运营单位:3.对污水处理厂实行企业化管理,在各镇全面建立居民、企事业单位污水排放收费体制后,各污水处理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这一点中的“各污水处理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应该删除。 | 是 | |
| 7 | 平吉镇政府 | 经电话提醒,无信息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 是 | 2次征求意见皆无书面和电话意见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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