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高”基地建后管护制度的通知》(桂糖改办〔2021〕3 号)精神,为管理保护好“双高”基地,巩固基地成果,继续发挥基地优势,钦北区“双高”办牵头起草了《钦北区糖料蔗“双高”基地建后管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7月6日前反馈钦北区“双高”办。联系电话0777-3686239,传真:0777-3686239,邮箱:qbgz3686239 @163.com。
钦州市钦北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钦北区糖料蔗“双高”基地建后管护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高”基地建后管护制度的通知》(桂糖改办〔2021〕3 号)精神和市相关要求,为管理保护好“双高”基地,巩固基地成果,继续发挥基地优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护主体
钦北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项目管护责任由片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片区经营者承担,“双高”基地建设业主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养护。
二、监管主体
钦北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总监管主体为区“双高”办,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机服务中心具体监管。
三、管护年限
基地管护年限按钦北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合同规定不少于6年。
四、管护方式
“双高”基地管护主体在区“双高”办、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机服务中心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级管理,推行分级负责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自治区“双高”基地土整治、水利化、良种良法、全程机械的基本要求进行管理。
五、管护责任
管护主体要积极履行管护职责,切实管理维护好“双高”基地,确保糖料蔗生产正常。
(一)管护主体确保“双高”基地内的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管护主体积极维护好“双高”基地内田间道路,确保道路畅通。
(三)管护主体积极维护“双高”基地内水利灌溉设施,保障基地灌溉正常。
六、监管责任
(一)对“双高”基地各项工程项目分类指导,向管护主体提出管护意见建议。
(二)深入“双高”基地检查工作,督促管护主体做好各项工程项目维护工作。
(三)对“双高”基地项目设施管护不到位的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四)协助解决管护中遇到问题。
七、管护措施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双高”基地范围内建窑、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双高”基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双高”基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不得闲置、荒芜“双高”基地。
(三)严禁毁坏“双高”基地项目设施。
(四)因疏于管理或管护不到位造成“双高”基地工程项目设施损毁,将收回管护权。
(五)制糖企业、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双高”基地项目设施的维护工作。
八、管护资金的筹措
“双高”基地管护是坚持“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一般的维修主要由业主出资维修,损毁严重的由镇人民政府申请上级拨款维修,主管部门向上级争取资金,财政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及时拨付上级资金,制糖企业可在支农扶持资金中适当安排管护资金。
九、建立奖惩机制
对积极管护“双高”基地,基地设施正常使用的管护主体进行奖励;对慵懒管护“双高”基地,基地设施没有正常使用的管护主体进行惩罚,具体奖罚办法由监管主体共同研究制定。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