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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2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文字号:其他类〔2025〕13号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2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2025-12-12 16:25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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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区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178.99km2,分布在板城镇、贵台镇、大直镇等12个镇(街道)(详见附图),具体范围请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全垦整地。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应当优先植树造林,应当采取沿等高线带状局部整地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2025121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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