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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22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北政复〔2025〕40号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223号提案的答复

2025-10-31 19:00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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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宗、黄君耀委员

提出的《关于整顿农贸市场周边违法违规经营摊点的提案》(第202522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我区相关举措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守法经营意识

(一)多渠道宣传。通过钦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在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发放市容市貌整治宣传倡议书800余份,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条例及违法违规经营的危害,提升了群众市容市貌规范整治的理解与支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了一定的群众基础

(二)精准对接摊主群体。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东升市场、鸿发市场等重点区域,面向流动摊贩开展一对一宣传,通过发放法规手册、现场解读政策等方式,讲解规范经营对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自身收益的重要性,引导摊主了解合法经营要求。

二、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整治违法乱象

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一是对农贸市场问题突出区域,定期开展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整治流动摊点17000余摊次,督促临街商户规范入室经营约5500宗次,整治跨门槛经营6000余宗次,对多次劝导拒不改正的流动摊点,依法登记保存占道经营工具一批,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优化巡查频次与时段,将早晚经营高峰时段列为重点巡查时段,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值守,及时劝阻、纠正占道经营、乱摆乱放行为,避免乱象反弹。三是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城市管理721工作法”(70%服务、20%管理、10% 执法),要求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全过程,按规范流程办理案件,杜绝粗暴执法与不规范执法,确保监管过程合法合规。

三、加强监管力度,引导摊点合法经营

强化监督力度,有效推动农贸市场周边摊点规范经营,一方面积极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市场内部开展经营活动,并针对农户经营需求,在市场内增设农产品自产自销区,为农户提供便捷、规范的经营场地,有效解决农户分散经营问题;另一方面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址设置10处便民临时流动摊点,通过加强日常管理,明确要求摊主定点定时出摊,严格按照划定的摊位范围和规定时间陈列物品、开展经营行为,实现疏堵结合的规范化管理目标。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垃圾清运、设施维护、摊位管理等管理责任;对落实不到位的市场管理方,依法依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倒逼主体责任落地。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聚焦问题短板,推动农贸市场周边治理从短期整治长效管理转变,持续优化周边环境,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深化721工作法,对流动摊贩优先提供政策宣讲、场地引导等服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为市场内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与经营指导,增强商户守法自觉性;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巡查执法与联合整治,并督促市场管理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科学规划经营区域结合城市规划及居民生活需求,在农贸市场周边合适区域划定摊贩集中经营区,明确范围、经营时间、品类及准入标准,优先引导蔬菜水果、小吃熟食摊贩规范入驻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宣传整治成效与合法经营案例,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城市更新,提升市容环境与城市形象。

感谢您对我区环境治理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相关佐证材料

20251031



附件

相关佐证材料

钦北区在农贸市场周边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工作

钦北区在农贸市场周边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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