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21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郭李军、潘振雍等2名同志“钦北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决定 | |
| 发文字号:北政发〔2022〕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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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近年来,钦北区广大群众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他们胸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赤诚的公平正义之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钦北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2022年6月3日晚上,钦江永福大桥段发生女子落水事件,落水者一沉一浮地在河里挣扎,郭李军、潘振雍等2名同志经过看到此景,立即先后冲过去纵身跳进江里,两人相互配合下,将落水者救援上岸,待警察与落水者亲属到达后,两人才离开现场。由于郭李军、潘振雍施救及时,最终成功挽救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郭李军、潘振雍等2名同志在危急时刻,不顾自身安危,坚决挺身而出,勇救溺水者的见义勇为精神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赞扬和好评。为弘扬社会正气,表彰社会典型,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郭李军、潘振雍等2名同志“钦北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大力倡导、积极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同时,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此为模范为榜样,积极传承见义勇为的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大力营造勇于奉献、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为积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服务钦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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