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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1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北政办〔2023〕11号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2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3-08-02 10:05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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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要求,全力推进钦北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3719,钦北区现行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具体包括:

(一)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各镇(街道)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现行保留的59份规范性文件,使用“北政发”“北政办”“北政办规”“北政规”文号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标准

(一)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废止:

1.不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提高或者变相提高本地本行业市场准入条件的;

2通过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

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限制非公经济企业、中介组织参与市场竞争的;

4违法设定差异化“重点保护”的;

5其他违反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关系原则的。

2.不具备行政管理主体资格的组织、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

1无法律、法规、规章授予行政管理权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和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制定的;

2无法律、法规授予行政管理权的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制定的;

3政府工作部门超越部门职能权限制定的。

3.设定内容超越法定权限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

1设定或者变相设置行政审批、登记、认定、备案等审批事项的;

2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

3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

4改变法定执法程序,增加管理相对人负担,或者减少法定程序,缺乏公开和透明的。

4.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自治区、市政策规定相抵触,或者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已废止、失效的。

5.已被新的文件代替的。

6.其他应当废止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宣布失效:

1.适用期已过;

2.有效期届满且不需要延期的;

3.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管理方式已改变的;

4.规定的事项任务已完成,实际上已经失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修改或者评估后重新公布:

1.实施满5年且需继续施行的;

2.主要内容合法且需要继续执行,但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上位文件规定不一致的;

3.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相互矛盾的;

4.机构调整中管理部门发生调整和变更,监督管理职责已调整或监督管理方式已改变的。

(四)继续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可以继续实施的,予以保留。

三、清理主体

(一)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清理,制定机关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负责清理。

(二)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经单位集体研究后报送区司法局,区司法局汇总各部门清理意见,组织审核和法律论证,形成清理结果后报区人民政府研究审定,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自行组织清理。部门联合制定的和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作出清理决定,清理结果报区司法局备案,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清理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抓好落实,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评估清理工作责任制,按照清理要求,有计划、有步骤、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重点,注重方法。各单位要突出重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依据缺失、内容抵触以及不适应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引导公众参与,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执法一线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建议。

(三)讲求实效,规范报送。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按照继续有效、废止、失效、修改四类分别填写表格(附件1234),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2023810前将纸质文档并附电子版报送区司法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要同时报送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于2023830前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区司法局备案,同时报送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清理报告(内容包括清理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清理结果等)。

(四)加强督导,建立机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司法局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适时组织检查或者抽查。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制度、专项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建立“立、改、废”有机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五、其他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及时与区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股联系,联系电话:3663906,电子邮箱:qbqfzb3686707@qinzhou.gov.cn


附件:1.以区人民政府或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继续有效目录)

2.以区人民政府或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废止目录)

3.以区人民政府或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失效目录)

4.以区人民政府或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修改目录)

5.镇(街道)、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6.钦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381


公开方式:公开)



附件1


以区人民政府或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

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继续有效目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备注

1





2





3





说明:本表需附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附件2


以区人民政府或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

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废止目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废止的依据和理由

废止时间

备注

1







2







3







说明:本表需附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附件3


以区人民政府或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

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失效目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失效的依据和理由

失效时间

备注

1







2







3







说明:本表需附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附件4


以区人民政府或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

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修改目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修改的内容

修改的依据和理由

修改时间安排

备注

1








2








3








说明:本表需附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附件5


镇(街道)、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处理结果

序号

制定机关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备注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拟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说明:本表需附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附件6


钦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发文日期

起草实施部门

清理结果(保留、废止、修改

备 注

1

北政发〔200928

2009.12.23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若干意见

民政局



2

北政发〔20103

2010.3.2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区文化广电

体育旅游



3

北政发〔201017

2010.8.18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

区文化广电

体育旅游



4

北政办〔20101

2010.1.5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范和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务产生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局



5

北政办〔201058

2010.7.6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6

北政办〔201094

2010.9.13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村级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司法局



7

北政发〔201120

2011.12.30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区文化广电

体育旅游



序号

发文日期

起草实施部门

清理结果(保留、废止、修改

备 注

8

北政办〔201295

2012.9.14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重点领域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钦北生态

环境局



9

北政办〔201296

2012.9.20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粮油放心工程的意见

区发展改革局



10

北政办〔2012135

2012.12.31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主城区项目征地搬迁资金拨付试行办法》的通知

征收中心



11

北政办〔2012136

2012.12.31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主城区搬迁回建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征收中心



12

北政发〔201315

2013.11.8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13

北政发〔201317

2013.12.23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14

北政办〔201326

2013.5.28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司法局



15

北政发〔201414

2014.1.26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及承接自治区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序号

发文日期

题 名

起草部门

清理结果(保留、废止、修改

备 注

16

北政发〔201415

2014.12.3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及承接自治区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17

北政办〔201411

2014.3.15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局



18

北政办〔201462

2014.8.15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19

北政办〔201480

2014.11.12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的通知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20

北政通〔20143

2014.8.26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八寨沟景区环境保护的通告

区文化广电

体育旅游



21

北政发〔201519

2015.7.8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及承接自治区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22

北政发〔201520

2015.10.29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序号

发文日期

起草实施部门

清理结果(保留、废止、修改

备 注

23

北政办〔20153

2015.1.13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工作规范(第一批)的通知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24

北政办〔201516

2016.4.15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北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市场监管局



25

北政办〔201555

2015.7.21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工程建设项目区本级报建费减免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

建设



26

北政办〔201556

2015.7.29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双”基地建设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

区双高办



27

北政办〔201573

2015.9.28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钦北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委编办



28

北政办〔201574

2015.9.25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和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的通知

区委编办



29

北政办〔20165

2016.3.9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推行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委编办



序号

发文日期

起草实施部门

清理结果(保留、废止、修改

备 注

30

北政办〔201610

2016.3.21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区市场监管局



31

北政办〔201616

2016.4.15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家庭补助金的规定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



32

北政办〔201618

2016.4.25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双高办



33

北政办〔201671

2016.9.5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双高办



34

北政办〔201693

2016.12.12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养殖产业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



35

北政通〔20161

2016.5.30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王岗山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水利局



36

北政发〔201619

2016.8.25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37

北政发〔201620

2016.9.18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序号

发文日期

起草实施部门

清理结果(保留、废止、修改

备 注

38

北政发〔201623

2016.11.11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39

北政发〔201624

2016.11.11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40

北政发〔201625

2016.11.11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41

北政发〔20173

2017.2.23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42

北政发〔20174

2017.3.23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43

北政发〔20175

2017.3.23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44

北政发〔20179

2017.7.24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钦北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区委编办



序号

发文日期

起草实施部门

清理结果(保留、废止、修改

备 注

45

北政发〔201710

2017.8.25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公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的通知

区委编办



46

北政发〔201712

2017.9.11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47

北政办〔201723

2017.4.14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皇马工业园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

区经开区管委



48

北政办〔201764

2017.9.17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金融扶贫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财政局



49

北政发〔201716

2017.11.20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50

北政发〔201717

2017.12.11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51

北政发〔201719

2017.12.20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52

北政办规〔20183

2018.8.17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局



53

北政办规〔20191

2019.5.15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序号

发文日期

起草实施部门

清理结果(保留、废止、修改

备 注

54

北政办规〔20192

2019.8.6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育局



55

北政办规〔20201

2020.6.1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发展改革



56

北政办规〔20202

2020.6.19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结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审计局



57

北政办规〔20203

2020.6.30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基建投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局



58

北政办规〔20204

2020.6.30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征收中心



59

北政规20221

2022.11.14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区政务服务

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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