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30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北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北政办〔2022〕1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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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区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北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分析全区地震风险形势,部署全区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指导地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镇(街道)指挥部开展地震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指 挥 长:陆鹏州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指挥长:吴 骏 区人武部副部长
叶凤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苏政敢 区应急局局长
李 晓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 敏 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成 员:林宗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兼)
林成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兼)
莫 福 团区委副书记
符 凯 区科协副主席
彭 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红十字会副会长(兼)
罗桂文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正聪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 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日胜 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易文权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 灏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邱 华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肖 成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莫文智 区交通运输局公路所所长
黄正午 区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王朝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利旭开 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李剑华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林家龙 区应急局副局长
符兆亿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雷燕堂 区统计局副局长
宋继文 区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卜永珍 区防震减灾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方 戈 区供销社副主任
黄良安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覃 震 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戴中秋 公安钦北分局副政委
赵 强 钦北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 莹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刘日活 市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
李国敏 市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长
邓家忠 钦州供电局城区分局经理
黄雄海 钦州新区供电局副总经理
程 萍 中国电信钦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三、分组及工作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组、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社会治安组、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组、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等11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设在区应急局)
主 任:苏政敢 区应急局局长
副主任:张 敏 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林家龙 区应急局副局长
覃 震 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刘 莹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日常工作从区应急局、区防震减灾中心抽调人员组成;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视情从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职 责:负责搜集汇总震情、灾情、社情、舆情和应急救援情况报指挥部,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向灾区和各有关部门传达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的指示、命令;制定应急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并提出措施建议;落实指挥部指示和部署;协调各方抢险、救灾、应急工作;负责起草指挥部文件、通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办理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
组 长:李 晓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戴中秋 公安钦北分局副政委
林家龙 区应急局副局长
覃 震 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刘 莹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制订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空运、空投工作;清理灾区现场。
(三)群众生活保障组
组 长:罗桂文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副组长:彭 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红十字会副会长(兼)
莫 福 团区委副书记
王正聪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日胜 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 灏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朝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利旭开 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林家龙 区应急局副局长
符兆亿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戴中秋 公安钦北分局副政委
成 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支援灾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负责维护转移和安置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组织受灾群众紧急疏散工作;维护转移和安置区交通秩序。
(四)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组
组 长:彭 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红十字会副会长(兼)
副组长:李剑华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黄日胜 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朝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良安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赵 强 钦北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运送转移;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负责开展对震后遗体(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的消毒,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和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工作。
(五)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
组 长:莫文智 区交通运输局公路所所长
副组长:肖 成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正午 区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王朝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罗桂文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 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 灏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家龙 区应急局副局长
宋继文 区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戴中秋 公安钦北分局副政委
邓家忠 钦州供电局城区分局经理
黄雄海 钦州新区供电局副总经理
程 萍 中国电信钦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职 责:组织指导抢修维护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防洪、通信等设施;负责建立生命绿色通道,组织对危险建筑物实施工程排险;负责水库、水利设施排查抢险检修;组织生产、调运抢险救援产品,调运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维护灾区交通秩序;对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六)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
组 长:张 敏 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副组长:邱 华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家龙 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黄正午 区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赵 强 钦北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 莹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职 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一旦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地面塌陷等险情,及时组织疏散群众;加强江河水库水文观测、洪水预测预警、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七)社会治安组
组 长:戴中秋 公安钦北分局副政委
副组长:易文权 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日活 市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
李国敏 市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维护通往灾区的道路交通秩序;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八)救灾捐赠与涉外港澳台事务组
组 长:林成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兼)
副组长:彭 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红十字会副会长(兼)
黄日胜 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配合市接受和安排国内外捐赠、仓储,协调处理其他涉外事务和涉港澳台事务。
(九)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组
组 长:彭 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红十字会副会长(兼)
副组长:林家龙 区应急局副局长
刘 莹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配合市接受和安排国外救援队伍,协调救援行动。
(十)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
组 长:张 敏 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副组长:林家龙 区应急局副局长
黄 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正聪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灏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邱 华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肖 成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莫文智 区交通运输局公路所所长
王朝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剑华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雷燕堂 区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灾区范围、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
(十一)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
组 长:林宗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兼)
副组长:符 凯 区科协副主席
利旭开 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林家龙 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组织灾害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适时组织安排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四、其他事项
(一)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指挥长或其委托的副指挥长主持。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加强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推动指挥部议定事项和相关工作落实。
(二)指挥部成立后,钦北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相关职能并入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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