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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6年03月30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北政函〔2026〕26号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0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

2026-03-30 15:00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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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区民宗局

《关于报请审定钦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钦北农报〔202628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资金使用计划,钦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批复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3425万元。

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602.5万元。

三、农村道路建设(通村路、通户路、小型桥梁等)项目207万元。

四、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270万元。

五、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78万元。

六、村庄规划编制(含修编)项目10万元。

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540万元。

八、就业帮扶项目2308万元。

九、项目管理费77万元。

十、项目管护费115.5万元。

请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和抓好项目管理,确保各项资金使用规范,发挥应有效益。

                            

202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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