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北政函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11月04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北过境线公路项目(钦北段平吉镇二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北政函〔2025〕64号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4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北过境线公路项目(钦北段平吉镇二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5-11-04 11:05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批钦州北过境线公路项目钦北段平吉镇二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请示北人社报202593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646)、《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桂人社发201723、《钦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钦人社规20183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钦州北过境线公路项目(钦北段平吉镇二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相关工作。

2025114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26197475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