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03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钦北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北政函〔2025〕5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3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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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报来《关于审批〈钦州市钦北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请示》(钦北水利字〔2025〕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钦州市钦北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局会同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县城为单元,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科学规划建设水源、水厂、管网工程,合理确定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
三、按照“建大、并中、减小”思路,遵循“能连则连、能扩则扩、能并则并”原则,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发展为主导方向,结合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水源,以及各主要河流、水库等,着力构建“以大水源工程为中心向周围区域辐射”布局。全域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千吨万人工程和小型工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提升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比例。
四、请你局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规划》的目标任务。
202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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