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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4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北政函〔2025〕22号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4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

2025-04-14 16:45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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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民宗局、林业局

《关于报请审定钦北区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钦北农报〔202544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资金使用计划,现钦北区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批复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8659.805万元。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751.33万元。

三、易地搬迁后扶项目10万元。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587.945万元。

五、就业帮扶项目1760万元。

六、项目管理费421.52万元。

七、项目管247.4万元。

请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和抓好项目管理,确保各项资金使用规范,发挥应有效益。

附件:钦北区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建设项目明细表

202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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