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1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平吉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北政函〔2025〕2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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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吉镇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平吉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一、原则同意《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平吉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平吉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批复后的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二、规划中涉及的道路、绿地、基础设施、文物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用地标准、用地布局等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各项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进行建设。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平吉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力度宣传村庄规划,加强对村庄建设规划实施的管理,引导农村建房遵循村庄建设规划;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平吉镇人民政府严格按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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