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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林联勤保障中心卫勤处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中医药医发〔2021〕2号)、《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发〔2020〕17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关于印发<钦州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钦卫中医发〔2021〕8号)等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和新发展理念下,钦州市中医药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以及新冠疫情背景下钦州市中医药工作成效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对钦州市“十三五”期间中医药发展工作的综合成效和重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系统评估,总结经验和亮点,分析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原因,提出钦州市“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中医药工作的解决思路,为编制“十四五”规划和制定新的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标准提供基础依据,形成《钦州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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