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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2024-05-22 09:45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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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背景: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我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结合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钦州市钦北区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78号,以下简称《任务清单》)、《钦州市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钦政办〔202411号)。

二、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要求,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行动计划》和《任务清单》落到实处。

三、制定过程

2024426日至511日,钦州市钦北区司法局草拟《钦州市钦北区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区级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结合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钦州市钦北区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两步走”。2024年底前,全面梳理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二)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分类开展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和40学时的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培训,20246月前完成对本辖区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

(三)整治执法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根据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的各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清单进行专项整治。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长期开展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动态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处理平陆运河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机关于2024年底前全面梳理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对已下放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区司法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五、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钦州市钦北区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0777-366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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