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制定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7号)和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要求,各地区应当对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为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我区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工作,公布了《钦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出台目的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理清行政许可事项底数,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消除影响投资创业和要素流动的“隐性壁垒”,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大程度利企便民。
三、主要内容
本次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涉及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公安钦北分局等区直及驻钦北单位24个,涉及乡镇、街道共14个。涵盖了我区实施的240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钦北区清单事项实施数为238项,中直、区直驻钦北单位清单事项实施数为2项。在清单中,包含了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要素,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
四、清单调整的情况说明
(一)新增事项情况
《钦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事项。
(二)取消事项情况
《钦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取消“非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自治区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经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4个事项。
(三)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调整情况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等事项的区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修改为“区发展改革局(区国动办)”。
(四)事项名称调整情况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的事项名称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自治区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许可”事项名称修改为“猎捕自治区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五)设定依据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内容作出调整,调整内容与国家清单、广西清单保持一致。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