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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出台目的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下简称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重要举措
(一)实施程序
按照确认对象、危房评定、签订协议、组织施工、竣工验收、拆除旧危房、拨付补助资金的程序,规范、有序地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资金筹措
2023年全区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83户,资金来源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365.67万元,最终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成本。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阶段(2023年6月底前)。做好危房等级评定、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规划选址、补助资金筹措和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
2.实施阶段(2023年7—10月)。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按照7月全面开工、10月31日前全部竣工的进度推进。
3.验收阶段(2023年11—12月)。对年度实施项目进行验收,全额拨付补助资金,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强化技术指导。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强化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业务水平。
3.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4.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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