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钦北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钦北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北政发〔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3年1月28日印发实施。现将《实施方案》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区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根据《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发〔2022〕15号)和《钦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北政发〔2021〕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的意义
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以平陆运河等重大战略平台为牵引,重构城镇体系、重塑城市风貌,着力优化布局、增强集聚、提高品质、融合发展,建设岭南风格、滨海特色、宜居康寿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强力实施“工业强区”战略,为钦州市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贡献钦北力量,走出一条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城乡融合、向海崛起的新型城镇化路子,为与国家、自治区、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深度融入北部湾城市群、北钦防一体化建设,初步构建以平陆运河工程为轴的城镇新格局,港产城融合发展创新、新型城镇化示范、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形成经验,基本建成岭南风格、滨海特色、宜居康寿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在自治区提级进位。“十四五”期间,钦北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6%,力争到2025年,钦北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到50%以上,城镇供水普及、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城镇绿化覆盖等指标全面达到自治区、市确定的标准。展望2035年,钦北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自治区、市平均水平,配合市建成面向东盟、服务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助力钦州市成为全国沿海重要城市。
《实施方案》在框架架构上,主要包括六大板块内容,从这六大方面提出二十一项具体重点任务,同时根据方案内容并结合“十四五”规划,以及当前最新的中央预算内、专项债等项目表,形成《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表》,提出53个项目,总投资492.68亿元。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