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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长滩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8 16:20     来源:钦北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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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长滩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长滩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长滩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 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二)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 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八)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 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 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 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 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长滩镇政府(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镇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镇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行政单位是长滩镇人民政府本级;镇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水利水土保持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机关本级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长滩镇人民政府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72人,实有在职69人,实有离休1人,实有退休21人。具体情况如下:

1.镇政府本级编制数34人,编内实有在职32人,实有离休1人,实有退休21人。

2.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共12, 在职全额事业12人。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共7, 在职全额事业7人。

4.卫生健康服务所:核定编制共5, 在职全额事业5 人。

5.文化广电和旅游站:核定编制共3, 在职全额事业3人。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编制共7, 在职全额事业6人。

7.水利水土保持站:核定编制共2, 在职全额事业2人。

8.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共2, 在职全额事业2人。

第二部分:长滩镇人民政府2024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长滩镇人民政府2024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527.5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收入预算增加2024年支出总预算1527.52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5.8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收入预算说明。

2024收入总预算1527.52万元,同比增加83.91万元,增长5.8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9.02万元,同比增加91.41万元,增长6.40%

政府性基金拨款1.5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7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7万元,同比减少4  万元,下降36.36%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2024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说明。

2024支出总预算152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50%,同比增加109.68万元,增长8.72%;项目支出16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50%,同比减少25.77万元,下降13.84%。 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793.79元,占支出总预算51.97%,同比增加18.42万元,增长2.38%。

2国防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3%,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2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59.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43%,同比增加26.74万元,增长20.18%。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4.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5%,同比增加3.68万元,增长6.00%。

4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8%,同比减少4.15万元,下降9.87%。

5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8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12%,同比增加22.11万元,增长6.11%。

6)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85.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2%,同比增加17.62万元,增长25.8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36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50%,同比增加109.68万元,增长8.72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0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23%,同比增加103.06万元,增长9.3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4.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5%,同比增加4.09万元,增长4.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6.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12%,同比增加2.54万元,增长4.7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50%,同比减少25.77万元,下降13.8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5.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05%,同比减少17.23万元,下降18.5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95%,同比减少3.6万元,下降4.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4.94万元,下降100%

二、202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1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67.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1.9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77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2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政府本级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3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85.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政府本级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人大会议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为顺利完成人大会议方面的支出。

6.兵役征集支出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征兵费用的支出。

7.行政单位离退休45.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4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公务员医疗补助27.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6.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费用支出。

11.农村社会事业59.7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村保洁经费支出。

12.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23.98万元,基本支出278.98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及村级办公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城市环境卫生支出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1万元。

(二)2024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万元,比年预算4.2万元增加1.4万元,同比增长33.33%202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活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4预算1.5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25%。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开展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及接待群众性的业务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预算4.1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增长36.6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预算4.1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增长36.67%。主要用于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日常公务需要,燃油费增加

第四部分:2024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78.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长滩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政府采购预算11万元,同比增加3.86万元,增长54.06%,其中:集中采购7.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7.27%,同比增加2.06万元,增长38.58%;分散采购预算3.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2.73%,同比增加1.8万元,增长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3辆,其中:镇政府本级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卫生健康服务所(二层)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长滩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1个,预算资金160.44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长滩镇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项目59.76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投入财政资金59.76万元,完成村屯的清洁工作,改善全镇环境卫生面貌,建设“美丽长滩、生态乡村”,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搞好乡镇垃圾生态化处理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北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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