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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滩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3-03-23 14:55     来源:长滩镇人民政府     作者:董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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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长滩镇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长滩镇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 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二)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 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八)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 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 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 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 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长滩镇政府(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镇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镇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行政单位是长滩镇政府本级;镇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所、文化广电和旅游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水利水土保持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镇机关本级内设党政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扶贫办公室、美丽乡村办公室、组织员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等。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3年长滩镇政府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72人,实有在职65 人,实有离休1人,实有退休24人。具体情况如下:

1.镇政府本级编制数34人,编内实有在职32人,实有离休1人,实有退休24人。

2.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共12, 在职全额事业12人。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共7, 在职全额事业6人。

4.卫生健康服务所:核定编制共5, 在职全额事业5 人。

5.文化广电和旅游站:核定编制共3, 在职全额事业2人。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编制共7, 在职全额事业4人。

7.水利水土保持站:核定编制共2, 在职全额事业2人。

8.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共2, 在职全额事业2人。

第二部分:长滩镇政府2023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长滩镇政府2023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443.61万元,同比增加2.49万元,增长0.1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7.61万元,同比增加4.49万元,增长0.32%

政府性基金拨款5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5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1万元,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37.5%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村干部工资预算,二是增加了村级公务费预算,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支出总预算144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10%,同比增加28.9万元,增长2.35 %;项目支出18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90%,同比减少26.41万元,下降12.42 %。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775.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71%,同比减少264.64万元,下降25.45%。

2)国防科目支出预算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7%,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37.5%。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32.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8%,同比增加6.03万元,增长4.77%。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1.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5%,同比增加24.49万元,增长66.55%。

5)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4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1%,同比减少9.03万元,下降21.47%。

6)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36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05%,同比增加308.63万元,增长582.32%。主要原因是增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7)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68.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3%,同比减少1.73万元,下降2.4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125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10%同比增加28.9万元,增长2.35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03.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73%,同比增加10.12万元,增长0.9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0.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0%,同比增加8.52万元,增长9.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3.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27%,同比增加10.26万元,增长23.6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8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90%,同比减少26.41万元,下降12.4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2.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9.80%,同比增加0.68万元,增长0.7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8.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55%,同比减少27.43万元,下降23.6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4.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5%,同比增加0.34万元,增长7.39%

二、2023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2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57.4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0.2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74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政府本级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35.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68.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政府本级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人大会议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为顺利完成人大会议方面的支出。

6.人大监督0.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提升人大代表能力的支出。

8.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的支出。

9.兵役征集支出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征兵费用的支出。

1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0.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

11.行政单位离退休4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3、公务员医疗补助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7.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费用支出。

15.农村社会事业59.7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村保洁经费支出。

16.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01.87万元,基本支出255.37万元,项目支出46.50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及村级办公费、党建工作站工作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3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城市环境卫生支出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筹人员工资、差旅等办公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3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23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万元,比2022年预算5.6万元减少1.4万元,同比下降25%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3预算1.2万元,同比减少2.8万元,下降70 %。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及接待群众性的业务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预算3万元,同比增加 1.4万元,增长87.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3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预算3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87.5%。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增加,因日常公务需要,燃油费增加但费用处于正常范围内。

第四部分:2023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预算单位的构成

长滩镇政府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镇本级及镇属7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长滩镇政府部门预算的7个事业单位包括:镇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镇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所、文化广电和旅游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水利水土保持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0.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长滩镇政府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政府采购预算7.14万元,同比减少1.85万元,下降20.58 %,其中:集中采购5.3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4.79%,同比减少2.65万元,下降33.17%;分散采购预算1.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5.21%,同比增加0.8万元,增长8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1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其中:镇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皮卡车1辆);卫生健康服务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部门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我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443.61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我部门20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86.21万元,分别是:2023年村级公务费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2023年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项目,预算金额31万元;2023年度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9.76万元;2023年度环卫设备日常经费,预算金额6.05万元;2023年基层武装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万元;2023年度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1万元;2023年度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2023年度人大会议费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2023年度社保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1万元;2023年度宗教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1万元;2023年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项目,预算金额19.2万元;2023年长滩镇工作经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0.1万元 ;2023年度人大监督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1万元 ;2022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0.1万元;2023年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2023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2.34万元;2023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员经费 非税)项目,预算金额2.66万元;2023年城镇垃圾处理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11万元;2023年镇级爱表活动培训视察费项目,预算金额0.1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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