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长滩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17日 |
| 标 题:钦北区长滩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 |
| 发文字号:长政发〔2021〕10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7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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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钦州市委办 市政府办印发的《钦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和钦北区委办 区政府办印发的《钦州市钦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落实各级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为核心内容,以解决森林生态建设重难点问题、推进森林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主要目标,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在全镇全面建立实施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顺畅、管理高效的生态建设机制,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成效的显现,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到2021年6月底,在全镇设立镇、村二级林长,完善配套制度,建立运行机制,基本建成体系完备、责任明确的林长制。成立林长办公室,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备案。
2.到2022年底,全镇各级林长制有效运转并取得初步成效,涉林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新问题得到及时处置,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推进,森林生态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镇森林生态功能、林业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成效的显现,生态文明建设开创新局面。
3.到2025年底,林长制持续优化,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化效果彰显,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64%以上。
4.到2035年,全镇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组织体系
(一)林长体系
1.镇、村(社区)级林长设置。长滩镇设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结合镇领导包村情况,每个村(社区)设立一位副林长,分别由挂点村的镇领导担任,协调完成挂点村副林长职责,同时按领导职责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2.村(社区)级林长设置。村(社区)级设林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社区)委会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制
实行以林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举报事项办理制度、林长述职制度、林长会议纪要备案制度等。
镇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派出所、财政所、乡村综合服务中心、交通站、水利站、农业站、兽医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等单位。
(三)工作机构
长滩镇设置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长滩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林卫业同志担任,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林长制工作。
(四)工作职责
1.镇级林长、副林长工作职责。镇级林长对本行政区域森林生态建设负总责,副林长按辖区划分责任区域。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具体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护、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知识宣传,监督管理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和火情早期处理,及时报告涉林案件线索,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林案件,依职权处置森林草原异常情况,调解涉林纠纷。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组织选聘生态护林员,做好生态护林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村级林长正常履职。
2.村级林长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组织对本村森林资源的日常巡护、政策宣传,及时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以及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进行早期处理并向当地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监督管理生态护林员,协助完成涉及本村其他涉林工作。
3.林长会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林长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由林长主持或林长委托副林长主持。职责: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听取各村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各村、各部门之间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重大争议。镇林长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4.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林长制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镇林长制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组织、指导、协调全镇涉及森林案件侦查工作,组织侦办和协调处置在全镇有重大影响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置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部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财政所:负责安排林业生态建设相关资金,协助上级部门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与应急处置资金投入。
林业站:负责森林、湿地资源调查,确权登记、林权抵押登记、林权流转登记、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协助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生态建设评估,定期通报有关情况,承担区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镇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查处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将重大森林资源破坏案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按职责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负责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交通站:负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县道、乡道公路用地范围内造林绿化和管护工作。协助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水利站: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开展水库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造林绿化工作;协助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农业站:指导从业者治理对湿地产生影响的农业面源污染;协助开展乡村美化绿化工作。
兽医站:依法查处湿地、自然保护地等区域的非法养殖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查处农贸市场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4.林长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向本级林长、副林长提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贯彻落实本级林长、副林长确定的事项和林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定本级林长年度任务清单,督导下级林长办公室工作。
三、主要任务分工
(一)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强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古树名木、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
加强生态护林员等基层管护队伍建设,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加强林业主管部门和镇级林业工作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利用“监控天网”、卫片督查等各方面科技力量,加强林长制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四)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
建立健全重大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政府负责制,全力抓好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强化防控基础设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设施、扑救队伍、扑救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建立“林长+防火”机制,加强火险监测和风险隐患治理,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五)加强森林资源产权管理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林地权属,规范权属登记。深入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完善承包经营制度,规范林地、林木流转。推进林业产业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特色林果、种苗花卉、森林旅游和康养、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农民致富,实现森林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六)加大执法力度
推动完善森林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各类涉林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林业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强森林督办案件查处与整改,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实施步骤
围绕林长制主要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明确主要工作和时间节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一)筹备部署阶段(2021年6月前)。对全面推行林长制进行部署,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熟悉林长制各项工作开展流程。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6月至7月)。于6月底前印发本级林长制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镇、村级于7月中旬前出台必要的工作制度,并逐步完善。
(三)完善落实阶段(2021年7月后)。于8月底前出台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镇、村在8月前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
(二)落实人员经费。加强林长制工作机构建设,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将森林草原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补偿、执法监管、林长制考核评价、林长制宣传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费随事转”机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村级林长待遇,把聘请生态护林员工资补助列入财政预算。
(三)加强总结推广。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开展林长制工作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好政策,逐步完善林长制的体制机制。建立林长制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升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林长办公室要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加强林长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增强社会公众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附件: 钦北区长滩镇副林长职责分工表
钦北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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