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长滩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2日 |
| 标 题:关于2019-2020学年度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基础教育、德育工作、继续教育先进个人的评选方案 | |
| 发文字号:长政发〔2021〕1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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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滩镇中心小学、各村(社区)完小: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光荣传统,宣传教育系统优秀人员的先进事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发展,促进全镇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全镇教育教学质量。镇政府决定评选长滩镇2019-2020学年度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基础教育、德育工作、继续教育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方案拟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
评选领导小组由中心校领导班子和完小校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德育处。
二、推荐范围及对象
(一)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全镇参加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及总部行政领导。
(二)2018年以来,曾获得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基础教育先进个人”、 “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继续教育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三、先进个人的基本评选条件
(一)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参评教师须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以上。不从事第二职业,凡从事第二职业者不得参加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3.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均取消参评先进教师资格。
4.个人廉洁自律方面达到纪检部门要求,被约谈的人员不能参评。
(二)能
1.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所教班科班风、学风好,教学成绩达镇平均水平。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无乱堂、无瞌睡等。
(三)勤
1.积极参加区、镇、校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评课节数达到钦北区教育局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2.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校领导、班主任(科任)、其他教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和学校每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3.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凡迟交和不交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
4.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凡对学校或科组工作不积极参加者,不能参评。
5.全年请病假、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
6.达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四)绩
1.教育和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对全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评选学年度中的期末考试所任教的学科中必须有一个学科成绩达到钦北区教研室制定的质量标准。
2.每次备改检查被评为优秀,在全组教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特别是对待后进生,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四、评选指标分配及评选办法
(一)推荐指标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推荐与评选办法
1.各学校在评选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采取集体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由教研组根据学校规定的优秀教师名额按1:1.5的比例提名组内优秀教师候选人,再由组内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3.实行公示制度。各校通过教师集体会议产生推荐人选,经中心校领导审定、公示无异议,再确定为先进人选。
4.各校要认真根据以上相关条件推荐人选,如经中心校领导核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学校的本次推荐名额。
五、上报材料及时限
(一)会议记录表(附件2)
(二)单位推荐意见(附件3)
(三)请各校(园)务必于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放学前把评优评先的会议记录表和单位推荐意见纸质档交到中心校德育处,联系人黄尚忠,联系电话:13471715771。
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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