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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二)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三)负责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街道办、社区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街道办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街道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八)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者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夯实基础,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新载体,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把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筑牢党组织战斗堡垒,以“三个一”为抓手,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不放松。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政治监督。
促进城乡融合,不断提升经济总量与质量。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凝心聚力谋发展,主动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重大工程项目,攻坚克难推进上级下达征地搬迁任务,服务辖区项目落地,规范化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便捷、高效、廉洁,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抓民生事业,增人民福祉。全面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定就业,确保城市新增就业人数提质增效。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做好动态核查调整,确保社会保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教育项目的服务支持力度,让少年儿童平等享受教育机会。持续抓好长田社工站服务群众作用,推动社工服务做实、做精、做细,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抓环境治理,促城市品质提升。持续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不断推进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环境品质提升迈上新台阶。持之以恒抓创文明街道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田长制,构建天蓝、地绿、水清的自然生态环境。积极融入钦州市“四轮驱动”发展战略,钦北区“一三四十”的发展思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口袋公园等风貌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发展水平。
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社会稳定和谐。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确保问题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一线督导和压力传导,持续做好安全生产等应急工作,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强化宣传、排查、联合执法,同时抓好交通安全、校园安全、防溺水工作隐患排查、巡查,切实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是钦北区政府的一个派出机构,属行政管理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下设四个事业单位,钦北区长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钦北区长田街道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钦北区长田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钦北区长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7月18日,按照钦北编发﹝2024﹞16号文件精神,设置以长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3个,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社会综合治理中心。本单位为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所属1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预算管理级次为一级,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行单位独立核算。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年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38人,实有在职33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1人,实有职工183人。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实有在职人员共33人,行政人员9人,事业在职人员24人,其中党群服务中心7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8人,社会综合治理中心9人、在职人员实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人员中后勤服务人员3人、党建组织员3人、社区干部35人、社会工作服务者24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财政聘请环卫人员88人、退休11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142.22万元,支出总预算1142.2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4.98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我街道在职人员、编外人员增多。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4.98%,主要原因是我街道在职人员、编外人员增多。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142.22万元,同比增加14.98万元,增长1.3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2.22万元,同比增加14.98万元,增长1.3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编外人员增多。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14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96%,同比增加17.57万元,增长1.61%;项目支出3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4%,同比增加(或减少) 万元,下降2.59%。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编外人员增多;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环卫设备维修项目等项目金额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101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8.59%,同比增加57.75万元,增长6.05%;
(2)国防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18%,总体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4.07%,同比减少19.18万元,减少29.22%;
(4)卫生健康支出1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5%,同比减少10.41万元,增长37.81%;
(5)农林水支出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03%,总体与上年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4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64%,同比减少2.2万元,减少5.0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0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6.96%,同比增加17.57万元,增长1.6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50.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4.81%,同比减少39.92万元,下降3.66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04%,同比增加4.25万元,增长10.5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8%,同比减少1.47万元,下降10.0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04%,同比减少2.59万元,下降6.95%。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4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07.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4.7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人大会议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长田街道人大会议规范化建设所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人大各种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为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议案、意见和建议作培训等办公费用支出。
2.行政运行109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街道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开展振兴乡村任务、维稳工作中办公费、维修费、车辆维修费等支出。
4.兵役征集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街道在征集兵员中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3.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获得荣誉退休补助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17.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3.2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23.2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社区日常公务费支出,如:根据钦办发(2020)10号精神规定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住房公积金41.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街道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0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7.321万元,同比减少4.233万元,下降36.64%,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7.32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233万元,下降36.64%。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2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32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局本级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4个,预算资金26.5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2025年城市社区公务费项目本级12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中小学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全面提高青少年道德,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根据工作需求,文件要求按照2000户以下居民的社区不低于3万元/年、2000-3000户(含2000户和3000户)居民的社区不低于4万元/年、3000户以上居民的社区不低于5万元/年的标准,落实社区工作经费。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照3:7负担。2025年城市社区公务费项目12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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