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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19 15:40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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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二)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三)负责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街道办、社区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街道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街道办属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工作;

(八)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者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是钦北区政府的一个派出机构,属行政管理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设四个事业单位,根据钦北办发〔2021〕26号文件精神,于2021年4月设置4个事业单位机构:钦北区长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钦北区长田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钦北区长田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钦北区长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本单位为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所属1级预算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预算管理级次为一级,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行单位独立核算。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312月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33人,实有在职31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0人,实有职工177人。具体情况如下:

实有在职人员共31人,行政人员7人,事业在职人员24人,其中党群服务中心6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8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8人、退役军人服务站2人、调出行政人员0人、在职人员实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人员中后勤服务人员3人、党建组织员4人、城市社区村干部35人、专职化城市社区社工6人、公益岗位人员0人、财政聘请环卫人员88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31.55万元,同比决算数1663.98万元减少632.43万元,下降38.0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84.1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决算数953.68万元增加30.5万元,增长3.2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新增了龙湾社区,新增了9名村干部,同时社区公务费也有所增加,因此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2023年度无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2023年度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本单位2023年度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本单位2023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031.55万元,同比决算数1663.98万元减少632.43万元,下降38.0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622.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同比决算数683.92万元减少61.85万元,下降9.04%,主要原因2023年度我单位减少了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3.0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决算数49.77万元减少23.3万元,下降46.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人员、办公经费减少、其他项目建设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30.9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开展的重大传染防控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广告宣传费等支出。同比决算数34.13万元,减少3.21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办公经费减少、卫监和防艾项目无经费下达。

4.节能环保支出(类)2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同比决算数0万元,增加2万元,同比上升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79.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环境卫生系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征地搬迁任务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同比决算数759.47万元,减少679.69万元,下降89.50%,主要原因2023年度我单位减少了新城区征地搬迁补偿款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178.74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目经费支出。同比决算数98.03万元,减少80.71万元,下降83.3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减少了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目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37.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决算数30.64万元增加7.18万元,增长23.4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根据财政部门通知增加年终绩效数据。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1.1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同比决算数0万元增加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3年度我单位支付了相关年度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无年未结余分配。

1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3年度我单位无年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68万元,项目支出134.4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大会议0.3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人大会议工作中的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项目支出。

2.人大监督0.1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人大会议监督工作中的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项目支出。

3.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77.8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2.04万元,主要用于我街道2023年环卫工人春节慰问经费、打捞清理水浸洞高铁桥底鱼塘水葫莲工作经费、2023年环卫工人中秋节慰问经费。

5.专项统计业务0.94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掌握我街道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6.专项普查活动1.65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掌握我街道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9.2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023年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经费、2022年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2022年市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经费)、(长田街道办)下达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等经费(2021年度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2022年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8.特别业务(项)6.0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重点整治的村(社区)进行重点整治,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夯实禁毒硬件设施,配足配强禁毒装备,帮扶关爱涉毒人员,开展多形式禁毒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形成禁毒合力新格局。重点整治工作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等经费支出。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57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资金和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发放中的办公费、生活补助费等经费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春节慰问经费。

11.行政单位离退休15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街道本级退休人员物业补助和生活补助费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4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的办公费、印刷费、协管员生活补助费等支出。

15.行政单位医疗16.7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在职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16.公务员医疗补助12.6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在职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17.大气2万元,主要用于长田街道秸秆禁烧奖补资金,开展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利于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1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3.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环卫设备日常工作开展的环卫车辆维修维护等支出。

1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钦江西岸人行步道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资金支出。

20.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20.30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

2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58.4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社区干部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3年村(民)监督委员成员生活补助,村(民)小组长生活补助,2023年党建工作站办公费,2023年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区级)工作开展的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22.住房公积金37.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在职人员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公用经费3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8万元,其中: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6.28万元,主要用于皇马广场北面89亩项目第一批征地搬迁补偿款、十三中西面城镇开发收储项目第三批征地搬迁补偿款、长田路项目(钦州湾大道至南北二级公路段)用地清理补偿款、十三中北面地块项目第二批征搬工作经费、十三中北面地块项目第四批征地搬迁补偿款、十三中北面地块项目第三批征地补偿款(坟山迁移)、泰俊项目林湖美地第十二批征地搬迁补偿款(坟山迁移)、钦北区新城区石吉生态净水项目第三批征地搬迁补偿款(坟山迁移)、十三中西面城镇开发收储项目第四批次征地搬迁补偿款、钦北区新城区石吉生态净水项目清表费、钦北区新城区石吉生态净水项目配套管网工程征(租)补偿款、钦北区新城区石吉生态净水项目第四批征地搬迁补偿款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万元,其中: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23年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20-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清算预算、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2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9.58万元,降低22.3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一步加强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维修费的开支。减少了按国家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北区长田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103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街道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其中:2023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经费非税、2023年村级公务费、2023年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工作经费、2023年环卫设备日常经费、2023年基层武装工作经费、2023年人大监督工作经费、2023年人大会议工作经费等项目总体评价分95.94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4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15.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项目自评平均分为95.94分,评分一等项目41个,二等项目0个。本年度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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