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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3-03-20 16:10     来源: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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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辖区内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新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三)讨论决定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辖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八)负责街道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街道人大工作。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属钦北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于2012731日正式挂牌成立。办事处内设5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设立有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下辖四个社区居委会,分别是:白水塘社区居委会、永福社区居委会、沙坡社区居委会和北营社区居委会。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预算管理,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行单位独立核算。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3年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35人,实有在职 31人,实有退休 2人。其中行政编制8个,实有在职人数7人,实有退休 1人;事业编制27个,实有在职人数为24人,实有退休 1人。其中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编制9个,实有在职人数7人,实有退休 1人;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编制10个,实有在职人数10人;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编制5个,实有在职人数5人,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2个,实有在职人数为2人。其他人员:机关服务后勤人员1人、党建组织员5人、社区干部35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11人、财政聘请环卫人员120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2023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022.87万元,同比减少 69.98万元,下降 6.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22.87  万元,同比减少 66.98万元,下降 6.4%。

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 0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 102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9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7.37  %,同比减少 64.7万元,下降 6.1%;项目支出 26.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63  %,同比减少 5.28  万元,下降 16.41%。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七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 689.96  元,占支出总预算 67.45%,同比减少 275.33万元,下降 28.52%。

2)国防科目支出预算 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39%,与去年同期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7.4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64%,同比减少 0.67  万元,下降 1.39%。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 27.1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65  %,同比增加 8.6  万元,增长 46.36%。

5)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7万元,同比增加 2.72万元,增长 44.01%。

6)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 207.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28%,同比增加194.55万元,增长1508.14%。

7)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37.9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1%,同比增加0.14  万元,增长0.3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95.9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7.37  %,同比减少  64.7  万元,下降 6.1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53.83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93.25  %,同比减少 61.18  万元,下降 6.0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39.9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3.9  %,同比减少 4.05  万元,下降 9.2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2.2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0.22%,同比增加 0.54  万元,增长31.5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6.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63  %,同比减少 5.28   万元,下降 16.41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与去年同期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6.9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100%,同比减少 5.28   万元,下降 16.4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 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02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995.97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26.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人大会议0.7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为街道办人大联络办公支出。

2. 人大监督经费0.1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街道办人大办公费、宣传费。

3.行政运行 687.86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宗教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清理小广告经费等。

5. 兵役征集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支出。

6. 行政单位离退休2.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获得荣誉增发部分退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7.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行政单位医疗 15.84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 公务员医疗补助11.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10.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卫设备日常经费支出。

11.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0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5.55万元,项目支出 11.9万元,主要用于选任(选聘)专职化工作者、党建组织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城市社区工作经费支出。

12.住房公积金 37.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街道2023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街道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与去年同期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 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 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第四部分:2023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子材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的构成

材街道办事处2023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 4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纳入街道办部门预算的4个事业单位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没有参公单位。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 687.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街道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 35.18万元,同比增加8.44万元,增长31.56%,其中:集中采购 35.1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100%,同比增加31.56万元,增长 871.82%;分散采购预算 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35.1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街道办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 1辆,其中:街道办本级 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 1辆(越野车 0辆,小型普通客车 1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 1022.87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街道办5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 26.9万元,分别是:人大监督经费,预算金额0.1万元;人大工作经费,预算金额0.7万元;环卫设备日常经费,预算金额8.9万元;清理小广告经费,预算金额0.1万元;基层武装工作经费,预算金额4万元;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万元;宗教工作经费,预算金额0.1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非税),预算金额0.1万元;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区级),预算金额11.9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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