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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新棠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新棠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新棠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新棠镇人民政府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二)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八)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棠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管理单位,下设有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新棠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新棠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棠镇卫生健康服务所、新棠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新棠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棠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新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3年新棠镇人民政府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 70 人,实有在职 68 人,实有离休 0人,实有退休 19 人。具体情况如下:
1.新棠政府(本级)编制数 33 人,编内实有在职 32人,。
2、新棠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14人,编内实有在职14人。
3、新棠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6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
4、新棠镇卫生健康服务所:核定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
5、新棠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核定编制数3人,编内实有在职3人。
6、新棠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
7、新棠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核定编制数2人,编内实有在职2人。
8、新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数2人,编内实有在职2人。
第二部分:新棠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新棠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321.94万元,同比增加20.25万元,增长1.5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07.94万元,同比增加28.25 万元,增长2.21%。
政府性基金拨款 6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4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8万元,同比减少4 万元,下降33.33%。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1、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上调,基本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32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76 %,同比增加40.93万元,增长3.61%;项目支出148.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24%,同比减少20.68万元,下降12.22%。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8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 811.7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1.41 %,同比减少 149.3万元,下降15.54%。
(2)国防类科目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9%,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37.5%。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07.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2%,同比增加 0.1万元,增长0.09%。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3.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1%,同比增加26.67 万元,增长72.12%。
(5)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48.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64 %,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7.68%;
(6)农林水事务类科目224.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95%,同比增加194.02万元,增长646.73%;
(7)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64.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8%,同比减少4.22万元,下降6.1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73.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76%,同比增加40.93万元,增长3.61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28.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65%,同比增加26.14万元,增长2.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6.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2%,同比增加10.63万元,增长11.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7.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23%,同比增加4.36万元,增长12.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48.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24%,同比减少20.68万元,下降12.2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57%,同比减少5.76万元,下降22.2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8.4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43%,同比增加13.35万元,增长9.8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0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73.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4.5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人大会议经费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全部用于镇召开人大会议费用。
2. 人大监督0.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用于人大监督工作费用。
3.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活动费用。
4.其他人大事务0.2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用于人大联络站建设等费用。
5.行政运行782.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7.兵役征集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征兵工作项目开支。
8.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1.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用于发放离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补助。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规定全部用于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37.1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公务员医疗补助26.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
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2.08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城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城乡环境卫生办公经费等支出。
13.农村社会事业41.4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全部按规定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开支。
1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82.59万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村级党建工作站经费支出。
15.住房公积金64.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城市环境卫生支出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环卫工资。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镇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6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13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63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41.54%。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1.5万元,同比减少3.38万元,下降69.26%。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领导来我镇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关接待次数和人数有所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8.13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96.8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8.13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96.85%。。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的车辆磨损较严重,需要投入更多的维护费用。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新棠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新棠镇人民政府2023年的部门预算由新棠镇人民政府本级及新棠镇人民政府属 7 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新棠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的7个事业单位包括:新棠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新棠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棠镇卫生健康服务所,新棠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新棠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棠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新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82.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1.11万元,同比增加0.94万元,增长3.12%,其中:集中采购31.1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万元,财政专户资金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2.9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1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镇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镇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321.94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单位17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48.59万元,分别是:2023年镇级代表活动培训视察费项目,预算金额0.1万元;2023年小城镇配套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2023年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0.16万元;2023年村级保洁员补助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1.43万元;2023年监察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05万元;2023年环卫设备日常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0.08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2万元;2023年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用项目,预算金额32万元;2023年人大会议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5万元;2023年村级公务费项目,预算金额27万元;2023年镇政府工作经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8万元;2023年基层武装部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2023年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经费项目, 预算金额0.12万元;2023年宗教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3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0.1万元;2023年人大监督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05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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