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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7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新棠镇屯王村党支部进行常规巡察。2023年8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村党支部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深入学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村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和办法。通过深入学习动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上来,为抓好整改落实提供有力思想保障。
(二)明确责任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我村党支部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副支书为副组长,其余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三)加强整改落实,层层压实责任
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统筹调度,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截至2024年5月,巡察反馈3个方面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2个,未完成整改1个。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工作职责有差距”方面的整改
1.关于“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中
一是积极动员党员带头修路通渠,做好基本农田的日常管护,逐步恢复农田灌溉能力和土壤肥力。在党支部协调下,位于屯生村路段旁1.98亩基本农田上的原鱼塘已于2023年下半年全部改种甘蔗。二是加强监管和巡查。根据《钦北区耕地保护“网格化”动态巡查监管工作方案》要求,三级网格每周四前用田长巡APP开展1次巡田工作,二级网格至少每半个月对本辖区内开展1次巡查,截至2023年11月屯王村委累计巡查了30次,确保耕地保护政策有效落实。原种植葡萄的农田计划分批种植粮食或甘蔗,目前已有2.5亩复种了粮食作物。下一步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逐步协调推进解决,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落实耕地撂荒治理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屯王村委于2023年9月4日召开村级撂荒治理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对撂荒耕地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明确治理期限和责任人,确保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并取得成效。二是责任干部分片区对照撂荒地名单,逐一入户动员群众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经过对撂荒耕地的仔细排查,分类开展整治,截至2024年4月已有58.61亩撂荒耕地完成复耕复种,剩余部分不具备复耕条件,已经向上级部门申请农田改造项目。本村撂荒耕地治理率超过85%。三是强化宣传,通过线下入户走访和张贴宣传标语、公告,线上微信群发送相关政策等方式,开展宣传耕地地力保护政策10次,切实提高了群众复耕复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关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屯王村积极联合镇执法部门排查私人违规搭建的炭窑,并向所有者发放执法文书,责令其整改。2023年10月,新棠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3次到屯王村开展环保检查工作,对散落在山岭间的私人炭窑进行安全排查,发现木炭厂2家。执法人员已向违规搭建炭窑的农户发放执法文书2份,要求其关停炭窑。截至2024年3月巡察反馈的三口炭窑已经拆除。二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度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村委大喇叭播放等重要途径,扩大群众熟悉度。2023年9月以来,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3次,切实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三是充分利用好群众监督,鼓励群众对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广泛提供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切实改善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质量,汇聚形成人人参与守护生态环境的共识和合力。
4.关于“推进医疗保险工作滞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开展上门服务。对困难群众、留守儿童、妇女等行动不便、手机缴费存在困难的群众采取上门服务,帮助完成缴费,有效提高参保率,截至2024年4月脱贫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体100%参保2024年医保。二是强化宣传。通过喇叭、微信群、入户宣传等形式,加大对医保征缴宣传力度,组织包村干部向群众宣传讲解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与政策享受和缴纳流程、报销比例等,提高群众对缴纳医保的认识,从而认识缴纳医保的重要性。共入户300余户,发放医保宣传资料500余份。三是继续入户动员群众缴纳医保。充分利用春节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缴纳医保,截至2024年4月,屯王村医保收缴率已达97%。
5.关于“保洁费收取进度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开展排查工作,整理出未缴纳保洁费的人员名单,并组织镇村干部分片区积极入户动员和收取,重点利用节假日期间,提高收取保洁费的进度。截至2023年12月,2023年屯王村保洁费共收到69236元,全年完成率82.9%。二是强化宣传。利用村委大喇叭播放、转发微信群等方式,加大对保洁费收取工作的宣传,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缴纳保洁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以上措施,切实提高保洁费的收取进度,保障保洁工作的顺利开展。
6.关于“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夯实帮扶责任人工作机制。明确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驻镇单位工作人员为第一帮扶责任人,全面参与结对帮扶,确保实现“一帮一”;并实行月走访制度,确保帮扶人每月入户帮扶。二是加强联系帮扶责任人。每月月底由驻村工作队员、信息员通过查看系统的方式,找出未按照要求入户打卡的帮扶人,及时通过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联系并提醒帮扶人落实帮扶责任,及时入户了解脱贫户情况。在上级帮扶单位和村党支部的共同督促下,截至2023年12月初,各帮扶单位的帮扶人员每月均入户帮扶。下一步村党支部还将与上级帮扶单位加强沟通,继续常态化监督帮扶人入户情况,确保所有帮扶人落实帮扶职责,动态了解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情况。
7.关于“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不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管理培训。通过研究《乡村振兴经验案例汇编》、到钦州皇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参观学习等方式,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谋划集体经济项目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屯王村委干部共参加培训两次。二是积极协商,及时发放经营分红。2023年12月,屯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获得共享自助洗车项目的1.8万元经营分红,已入账。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方面的整改
8.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监督干部遵守上班纪律,通过党课、农村党员大集训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屯王村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二是创新党员教育模式。多措并举开展家庭家风家教宣传、一封“廉洁家书”入家门等活动,提高党员及其家属对廉洁认识的重要性,加大宣扬“最美清廉家庭”优秀典型,扩大影响范围。2023年9月以来,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份,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三是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村干部进行约谈,予以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增强真抓实干的执行力。2023年9月以来,开展谈话提醒2次12人。
9.关于“解决群众困难和矛盾纠纷不够有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村委会在争取上级水利项目的同时,由村党员干部带头,组织群众维修灌溉水渠。红旗水库西边水渠破损处已维修完毕。二是摸排全覆盖,从源头发现矛盾。积极开展信息收集,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准确掌握各自然村各类矛盾纠纷动态和人员动向,秉持“排查在萌芽,化解在露头,遏制在生长”工作原则,超前做好防范和应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工作措施。2023年9月—12月,共解决群众困难和矛盾纠纷6件。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长效机制,2023年9月—12月共协调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4次,推动群众矛盾纠纷处理彻底解决。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报账程序,报账员要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严格使用合规单据及发票,确保每笔支出都有据可查,有据可依。二是认真落实镇财政所村级财务管理中心报账制度,规范报账流程,使用财政系统发放个人差旅费。同时,及时进行财务公开、做到透明公正。三是对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报账员全面掌握财务管理制度,使用正规发票办理报账手续。通过以上措施,财务管理规范化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方面的整改
11.关于“工作能力不够强”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屯王村2023年9月1日研究制定村“两委”干部的岗位职责清单,明确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内容,为村干部指明工作方向。二是充分发挥“学习强国APP”“钦州党建”微信公众号学习宣传主阵地作用,立足实际,围绕乡村振兴、农村实用技术、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全方位抓好村干部学习培训推动村干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把农村党员大集训、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工作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禁毒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鼓起干劲,坚定信心,躬身实干,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本领。
12.关于“抓党建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每季度均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村级党建工作。每月均组织支委委员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截至2023年11月,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1次,累计开展学习2次;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性,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引导”,引导优秀青年积极向党靠拢。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多渠道地发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共推荐入党积极分子2人。三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不断提高青年党员的占比,2023年发展正式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2人。
1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大会、上1次党课,坚决纠正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的问题。2023年全年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党课4次,支委会12次。二是2023年10月8日支部党员大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三是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上的不足之处,立行立改。2024年1月23日我村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进行党员的民主测评。
三、落实常态,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一)加强督导检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深入剖析根源,健全相关制度机制。针对七届区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7-5385329;联系人:归发语;联系地址:钦北区新棠镇屯王村委会。
中共钦北区新棠镇屯楼村支部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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