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7日 |
| 标 题: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钦北区新棠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新政发〔2024〕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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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及驻镇各有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钦北区新棠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钦北区新棠镇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基教〔2020〕5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1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我镇义务教育均衡、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新棠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将我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继续按照“双线四包、一线超前、两线互动、法不缺位”的工作要求,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措施,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教育力量。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愈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以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确保全镇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镇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的组织领导,成立新棠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渊珑 镇党委书记
黄艺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冠锡 镇人大主席
游兴䘵 镇党委副书记
李俊成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曾艳春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少敏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韦增乾 镇党委组织委员
刘绪侃 镇党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
刘远方 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潘华光 副镇长
李作耀 副镇长
成 员:李日通 新棠中学校长
刘开敦 新棠镇中校长
陆仲华 新棠中心校负责人
刘月敬 新棠派出所所长
梁礼泽 新棠司法所负责人
梁振宝 新棠市场监督服务所所长
吴 静 新棠镇妇联负责人
裴伟清 新棠镇残联理事长
梁洪振 新棠镇民政办主任
农祥锋 新棠镇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雷振刚 新棠镇文广站站长
梁缝彩 新棠镇卫生健康服务所所长
班光名 新棠社区支书、主任
黄凤夏 南忠村支书、主任
朱 江 那黎村支书、主任
归发语 屯王村支书、主任
黄日林 屯楼村支书、主任
黄才春 榃忠村支书、主任
归 宁 平况村支书、主任
颜荣发 南局村支书、主任
黄文剑 屯林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棠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曾艳春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相应调整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要配合工作,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主要措施及办法
(一)落实法定职责,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1.落实村(社区)法定职责。各村(社区)要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认真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和督促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落实学校教育责任。义务教育学校对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负责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牵头制定入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并指导各村(社区)及其他镇直机关组织实施;将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健全学生失学、辍学劝返和报告机制,主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报告流失学生信息;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的,及时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
3.落实职能部门责任。派出所、司法所、文广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学校周边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进行整治;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民政部门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和早婚早育的危害性,引导适龄青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婚姻的治理力度,坚决防止出现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的现象。
司法所负责做好有关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入学、复学、保学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派出所要发挥人口信息管理方面的作用,配合镇政府、学校摸清失学辍学学生的具体去向。
村(社区)负责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配合政府督促家长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
4.落实家庭责任。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健全长效机制,严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1.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学校要建立学籍系统和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比对核查机制,定期排查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信息,及时发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政府要认真落实脱贫户(监测户)子女、残疾儿童失学辍学信息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在学籍系统、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系统更新修正错漏信息,确保各部门掌握的数据精准一致。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辍学复学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2.建立重点群体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群体、重点学段、重点学校辍学情况的动态监测。把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学期开学作为重点核查时段。建立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切实做到“一生一案”。
3.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学生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校要列出清单,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及时查清去向,积极对未回校学生开展有针对性地劝导工作。学生未按时返校复学的,要建档造册,并及时将学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和镇人民政府报告。非本地户籍学生辍学的学校也要履行劝返责任,经劝导未返校复学的,要及时报告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配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4.完善依法劝返制度。镇政府和区教育局要全面掌握本地失学辍学名单,并为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建立“一生一案”登记表,制定劝返措施,明确责任人,登记劝返信息。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镇政府或学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正的,由镇政府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达整改期限;对到期仍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完善复学学生安置机制。根据返校复学学生的年龄和辍学年限等实际情况,将其安置到小学或初中相应年级就读。镇政府、学校要加强返校复学学生的教育管理,避免少数复学学生将不良风气带到学校,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加强关爱教育,落实保障措施
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帮扶助学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帮扶和资助政策,认真落实“两免一补”“雨露计划”等惠民政策,做到“应助尽助”。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促进学生心理和人格健康发展。团委、妇联、残联、民政、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主动关心爱护学生,联合建立形成学生关爱体系,将困难、留守、流动、残疾、问题学生群体纳入重点关爱群体。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利,镇政府要掌握残疾儿童的情况,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
五、强化组织保障,不断提高控辍保学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学校主要抓,其他成员协同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理念、知识价值的宣传。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对义务教育巩固率未达标和辍学高发的学校,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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