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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钦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公布2015年小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小董镇党政办联系(0777-5681325)。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镇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小董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落实工作目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区信息公开中心沟通,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镇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领导班子、法规公文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件等应公开的信息,各职能办公室的办事程序、服务事项的依据、要求、时限、结果,办事人员的责任及监督投诉途径以及工作动态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钦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9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领导班子、规范性文件、机构简介、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村镇建设、捐赠救助、补贴发放、计划生育、监督投诉、公开指南及目录等12大方面内容。
(四)公开方式
1.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公开
2.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3.下发文件或宣传材料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因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流量较大,内容较全面,公开渠道也很便捷,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故没有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镇未发生针对有关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七、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镇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镇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均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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