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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小董镇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小董镇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党政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钦北办通〔2024〕91号),主要职责: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提高党员素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好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
二是推进区域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组织城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是组织公共服务。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和完善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文化旅游、体育、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四是实施综合管理。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对辖区内集镇和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是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六是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推进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七是专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是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是管理全镇财政收支。负责拟定本镇重要财政经济管理办法并组织执行。编制财政预算、决算草案。负责管理辖区内预算内资金活动。指导事业单位资金决算等日常财务业务。审核各单位经费收支计划。做好辖区内财源的培育和培养。
十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只设政府本级(统一用行政运行功能分类),不再设其他站办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年本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08个,实有在职104人,实有退休69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情况:在职104人:其中行政40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1人,事业59人,动态事业4人,退休69人;其他人员情况: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村干部102人,区财政供养长期聘用51人,单位自聘16人,遗属18人。
第二部分:小董镇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小董镇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386.69万元,支出总预算2,386.69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17.71万元,增长10.04%,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原财政所及农业系统转入18人。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0.04%,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原财政所及农业系统转入1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386.69万元,同比增加217.71万元,增长10.04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9.49万元,同比增加265.51万元,增长12.56%。
政府性基金拨款7.2万元,同比减少2.8万元,下降28%。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原财政所及农业系统转入18人,因此收入预算总体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2,38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2%,同比增加276.91万元,增长14.58%;项目支出210.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同比减少59.21万元,下降21.9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原财政所及农业系统转入18人,因此支出预算总体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405.28元,占支出总预算58.88%,同比增加235.69万元,增长20.15%。
(2)国防科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35.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7%,同比增加14.84万元,增长6.72%。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1.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6%,同比减少31.79万元,下降34.22%。
(5)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73.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6%,同比增加7.93万元,增长12.16%。
(6)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473.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84%,同比减少31.22万元,下降6.18%。
(7)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3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同比增加21.25万元,增长18.5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17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2%,同比增加276.91万元,增长14.5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10.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76%,同比增加243.09万元,增长14.5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6%,同比增加22.44万元,增长16.8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0.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08%,同比增加11.08万元,增长11.1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0.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同比减少59.21万元,下降21.9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7.4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6.86%,同比减少42.48万元,下降35.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0.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2.14%,同比减少16.53万元,下降11.24%。
资本性支出预算2.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8.7%。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7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76.6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2.8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人大会议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为顺利完成人大会议方面的支出。
2.行政运行1,321.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2.4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兵役征集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征兵费用的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85.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63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行政单位医疗61.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5.9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费用支出。
9.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7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22.56万元,主要用于村(居)委会干部工资福利的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1万元,主要用于村(居)委会日常办公费的支出。
10.住房公积金135.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城市环境卫生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自筹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7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万元,比2024年预算7.6万元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4.9万元,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2.7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2.7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小董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321.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政府(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7.8万元,同比减少3.2万元,下降29.09%,其中:集中采购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2万元,下降29.09%。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万元,政府性基金2.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7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3辆,其中:镇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0辆;小董计生办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面包车2辆),小董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小型轿车1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0个,预算资金210.07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项目58.43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月清运垃圾约880吨,确保垃圾清运质量达标,切实提升我镇的环境卫生质量,推动“美丽钦北·宜居乡村”建设。 数量指标:月处理垃圾吨数(≥880吨);质量指标;垃圾清运覆盖率(100%);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58.431万元);社会效益指标:环境卫生质量达标率(≥9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2%。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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