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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19 09:10     来源:钦北区小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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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只设置政府本级 (统一用行政运行功能分类),不再设置其他站办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部门决算构成由:由政府本级(统一用行政运行功能分类)构成,编制情况:核定编制共91个,其中行政43个,参公管理2个,全额事业46个。其他人员:机关服务后勤人员2人,遗属16人。

人员情况:

1)行政:核定编制43个,在职全额拨款40人;

2)参公管理:核定编制2个,在职全额拨款1人;

3)事业:核定编制共46个,在职全额拨款45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198.33万元,同比增加2,160.16万元,增长7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98.3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160.16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增加小董镇食品加工园项目(二期)、小董镇榃楼村委板美村人饮工程项目、2023年小董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费项目等资金的收入。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5,198.33万元,同比增加2,160.16万元,增长7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87.0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人大会议费、区镇派驻村工作人员伙食补助、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经费、村(社区)两委换届经费等费用的支出。同比减少129.82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改善提升项目专项资金等费用支出。

2.国防(类)2万元:主要用于兵员征集、国防宣传教育、征兵工作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3.公共安全(类)6.48万元:主要用于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经费的支出。同比增加0.4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2023年新增禁毒社工办公费。

4.科学技术(类)2.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经费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23.5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协管员工资及那道、逍遥、两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款、中共钦县第一届人民政府办公旧址文物保护项目等费用支出。同比减少6.55万元,下降21.76%,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9.2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小董烈士纪念碑附属工程和小董零散烈士墓维修改造项目等费用的支出。同比增加40.17万元,增长24.37%,主要原因是增加小董镇原在职人员记实职业年金等支出。

7.卫生健康(类)85.7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卫生监督协管费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费用的支出。同比增加6.82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8.节能环保(类)1.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钦北区秸秆禁烧奖补资金项目等费用的支出。同比减少80.12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减少村级保洁员的等费用的支出

9.城乡社区(类)86.4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备经费、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经费、城建配套费(基金)等费用的支出。同比减少40.26万元,下降31.79%,主要原因是减少2021年基本整治型村庄补助经费、钦北区小董镇2020年美丽村屯示范村奖励资金等费用的支出。

10.农林水(类)3,411.89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村级公务费、2020年度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工作优秀试点村奖励资金、2021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钦北区小董镇联保小学堂修缮工程(一期)、小董镇食品加工园项目(二期)等费用的支出。同比增加2,306.69万元,增长,208.71%,主要原因是增加小董镇食品加工园项目(二期)、小董镇榃楼村委板美村人饮工程项目、2023年小董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费项目等费用的支出。

11.交通运输(类)10.5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小董镇)费用的支出,同比减少7.5万元,下降41.6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入减少。

12.商业服务业等(类)10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小董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的支出,同比增长100%。

13.住房保障(类)129.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支出。同比增加60.89万元,增长88.1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按时下达。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0.06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的支出,同比增长100%。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0.7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费的支出,同比增长100%。

16.结余分配0万元。

1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3.66万元,项目支出3,372.6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人大会议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等费用的支出。

2. 人大监督0.1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监督的开支。

3.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0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为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所开展人大参观培训活动等费用的支出。

4.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经费等费用的支出。

5.行政运行1,125.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4万元,主要用于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2023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经费(非税)、2023年镇政府工作经费(非税)等费用的支出。

7. 专项统计业务0.65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经费(本级)等费用的支出。

8. 专项普查活动0.7万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经费(上级)等费用的支出。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2022年各镇村干部基本报酬经费等费用的支出。

10.兵役征集2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等费用的支出。

11.特别业务6.4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经费、2023年新增禁毒社工办公费等费用的支出。

12.其他科技重大项目2.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经费的支出。

13. 群众文化16.2万元,主要用于那道、逍遥、等两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款等费用支出。

14.博物馆6万元,主要用于中共钦县第一届人民政府办公旧址文物保护项目费用的支出。

15.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小董镇村级公共服务文化协管员工资的支出。

1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0.81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资金等费用支出。

1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96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经费(镇村干部、民政对象)等费用支出。

18.行政单位离退休32.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获得荣誉增发部分退休费、退休物业服务补贴、退休年度与生活补贴等费用的基本支出。

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的基本支出。

2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28万元,主要用于小董镇原在职人员记实职业年金缴费的基本支出

21.其他优抚支出46.57万元,主要用于小董烈士纪念碑附属工程和小董零散烈士墓维修改造项目费用的支出。

2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2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协管经费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费用的支出。

23.行政单位医疗45.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基本支出。

24.公务员医疗补助32.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基本支出。

25.大气1.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钦北区秸秆禁烧奖补资金项目经费的支出。

2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4.49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备日常经费、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外包经费等费用的支出。

27.农业生产发展25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度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工作优秀试点村奖励资金等费用的支出。

28.农村合作经济2.5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等费用的支出。

29.农村社会事业156.44万元,主要用于市乡村振兴美丽钦州乡村建设美丽村屯建设专项资金、2021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钦北区小董镇联保小学堂修缮工程(一期)、2023年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等费用的支出。

30.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346.11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小董农产品加工物流园(二期)项目管理费、2023年小董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费项目、小董镇食品加工园项目(二期)项目等费用的支出。

31.生产发展229.6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小董镇榃头村委油茶鸡养殖项目等费用的支出。

32.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75万元,主要用于小董镇榃头村委油茶鸡养殖项目等费用的支出。

33.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73.5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小董镇那道村委团聚堂村、独屋洞村两个路灯项目、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等费用的支出。

3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28.01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的基本支出、村委会办公费的支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生活补贴等费用的支出。

35.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38.91万元,主要用于小董镇奇陵村委会2022年板边村排污整改、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费用的支出。

36.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省级)调剂用于村级公共运行维护机制小董镇那学村项目等费用的支出。

37.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小董镇)经费的支出。

38.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小董农产品加工物流园费用的支出。

39.棚户区改造20万元,主要用于江口大道、钦北大道等范围内开展的小董镇城市棚户区旧住宅小区综合项目建设标段(第七期)费用的支出。

40.农村危房改造0.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等费用的支出。

41.住房公积金109.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42.地质灾害防治0.7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费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1万元,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小董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征地搬迁补偿款、小董万象城·新农商创富小镇项目等费用的支出。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市乡村振兴美丽钦州乡村建设美丽村屯建设专项资金(板董)的费用支出。

3、 城市环境卫生10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建设方面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6万元,支出决算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7%;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0.46万元,下降5.4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6%,比上年减少0.02万元。

1. 公务用车2023年度购置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6%,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了0.7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油费、保险费等。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2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比较老旧,维修增多且油耗逐年增长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2%,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了7.82%。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61个批次、共计48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1个批次、48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算以前年度所欠接待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2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20.98万元,下降了18.7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8.5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环卫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4,74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对6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2,961.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其中,评分等级分布情况,获得一等的项目有48个,能完成指标中的目标值;获得二等的项目有7个,能较好地完成指标中的目标值;获得三等的项目有3个,勉强能完成指标中的目标值;获得四等的项目有4个,没能较好地完成指标中的目标值。

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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